为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
汉中市网络举报机构设在汉中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依法依规对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进行受理。
二、举报信息受理范畴
具有如下性质的内容属于违法和不良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骚扰、垃圾广告或信息的;
10.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1.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12.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举报信息受理流程
在汉中新闻网建立汉中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值班人员负责每日查看举报平台后台及举报邮箱,收集举报信息,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
四、举报信息处置流程
1.汉中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甄别核实。
2.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根据操作规范第一时间作出处置。举报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
3.不属于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并引导其在相应的渠道反映情况。
4.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第一时间报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
5.汉中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不向第三方机构或个人透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
举报电话:0916-2226631
举报邮箱:hz_wx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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