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周金柱)离婚案件调解完,刚走出法庭男子及亲友10余人便追打女方。因妨害民事诉讼,汉中男子朱某被处以2000元罚款。
5月15日上午,汉台区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开庭审理原告朱某诉被告赵某离婚纠纷一案。庭审结束后,被告离开审判庭,经过一楼楼道欲往法院大门口走时,原告朱某及其亲友10余人在法庭外的走廊上追堵被告赵某,在审判人员和法警现场制止时不听劝阻,继续围堵推搡谩骂赵某约20分钟。
事发后,法院调查事实并调取监控录像,办案法官及时到原告单位进行走访,了解原告工作表现和思想动态,后原告朱某主动向法院承认错误,并递交书面《悔过书》,表示愿意向被告赔礼道歉。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妨害民事诉讼的朱某处以2000元的罚款。目前,原告朱某已在规定时间内缴清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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