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汉中 今日留坝 今日镇巴 今日略阳 今日宁强 今日勉县 今日西乡 今日洋县 今日城固 今日南郑 今日佛坪
地方网 > 陕西 > 汉中市 > 今日南郑 > 正文

饲养的动物伤人,谁来承担责任?

来源:汉中日报 2021-03-18 10:26   https://www.yybnet.net/

近日,南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因原告证据不足,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被告谭某长期贩卖牛羊,2017年冬天,田某从谭某处以1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山羊。2018年12月,原告蒋某去承包的责任田里干活时,被田某栓养在空闲地里的山羊剜倒在地受伤。事发后,蒋某被田某等人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花费10719.88元。2019年4月,田某夫妇因意外溺水死亡。因双方商议无果,故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79691.88元。

南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承担责任。本案动物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均是田某,由于田某在饲养和管理动物过程中疏于管理,致使饲养的山羊将原告致伤,依法应由田某承担侵权责任,但田某已故,可以由其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依法予以赔偿。本案中原告要求被告谭某承担侵权责任,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本案宣判后,原告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已被驳回,维持原判,该判决目前已经生效。

法官寄语: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饲养动物已经一种普遍现象,但近年来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现象屡有发生,渐成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自今年1月1日生效执行的《民法典》中有较为明确的规定,法官建议在饲养宠物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当地关于饲宠物养规定,要定期给动物进行防疫处理,防止饲养动物给人类传染疾病,同时饲养人或管理人不得将所饲养动物带入公共场所,不得携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尤其不得在居民区等饲养烈性、大型动物,携带动物出户时还须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

(黄波 马宁 许永强)

新闻推荐

南郑17人因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处罚

本报讯(通讯员南宫)近日,公安南郑分局突出重点区域,紧盯重点时段,强化措施,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实见效,努力营造宁静...

南郑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郑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饲养的动物伤人,谁来承担责任?)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