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李嘉 在美丽的汉水南岸,有一位女法官,她坚韧如松,柔情却不乏刚毅,灵活却不失严谨。她如一汪清泉,用自己的责任担当和铁骨柔情默默地去灌溉这片法治的净土,她就是南郑区法院家事审判庭负责人——龚菊英。
在20多年日积月累的审判工作中,远离故乡的湘妹子龚菊英早已成为了熟悉本地乡间俚语的汉山妹子。负责家事审判工作之后,为转变家事审判工作理念,她将案件审判的地方特点与乡情民俗等有机结合,探索适合家事案件特点的审理模式和程序。为做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她废寝忘食,加班加点,针对家事纠纷的特点和家事审判性质,在院里大力支持下建成了600平方的圆桌审判庭、远程视频法庭、沙发式家事调解室、沙盘室、亲子室、音乐放松室、情绪宣泄室、反家暴庇护所等8个功能区和“家风家训文化墙”,形成亲情化、柔性化、温馨化的“家居式”法庭审判环境。
在家事审判中,她强化责任担当、亲情维系、宽容理解等内涵,营造孝老爱亲、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审判氛围。家事审判庭在圆桌法庭内不设原、被告席,用丈夫、妻子等身份关系替代,弱化了对立情绪,凸显家庭温暖。她将审判工作之余的所有时间都利用起来,“5+2”、“白加黑”是她的工作常态,法庭工作处处彰显了人文关怀。家事审判庭成立一年多来,审理的700多件案件中,调撤率达70.2%,服判案件高达99.5%以上,无发回重审案件。
她坚持不懈地推进多元化调解机制,探索离婚案件财产申报等制度。在审判中,龚菊英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家事审判庭与南郑区妇联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密切联系和协作,做好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针对案情,找出矛盾根源,弥合亲情分裂。
去年年底,法庭收到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件,原告是一对年逾古稀的老人,起诉要求远在甘肃的儿子履行赡养义务。龚菊英了解到,原告两位老人之前跟儿子在甘肃一起生活,因为琐事产生矛盾后,不久前他们回到了老家汉中。共同生活期间,老人的银行卡由儿子保管,他们回到汉中时,被告把卡上的钱已取完,并且断绝跟他们的来往。父亲生病无钱医治,在弥留之际心中牵挂远在他乡的儿子,但他们与儿子积怨较深,无奈之下,两位老人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到了法院。
案件受理后,始终无法联系到被告。龚菊英走访完两位老人后,当机立断与诉前调解员冒着严寒赶赴甘肃,多方努力后终于找到了被告,对方对法官的到来感到非常震惊,但抵触情绪也很大。龚菊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劝导其尽快回汉中老家看望父母并履行赡养义务,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在龚菊英的劝说下,被告承诺尽快回老家做好父母的赡养事宜。随后她还找到被告的单位,为被告争取了合理的探亲时间。被告两天后就返回汉中老家,了却了老父亲最后的心愿,并与母亲达成赡养协议。原告在子女的陪同下申请撤诉时,满含热泪地感激龚菊英帮她挽回了家庭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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