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周金柱)发生剐蹭小事故,交警安排人员将车开到停车场,没想到第二天取车时,却被收取了300元的“施救费”。
6月19日,有网友投诉称,18日他驾车在南郑区大河坎镇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小事故。报案后,南郑区交警队前来处理事故,并要求扣驾驶证行驶证及涉案车辆。随后,现场交警安排人开走车,次日他处理完事故取车时,却被告知两辆车要收300元停车费。
“我要求停车场出具收费发票,大约10分钟开了收款收据,上面却写着“施救费”300元。”该网友说,他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说的是“停车费”,开票时却成了“施救费”?停车24小时两辆车收费300元执行的又是哪里的收费标准?
华商报记者看到,一张盖有“南郑强强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的收款收据上确实写着“施救费”300元,收款人为“张国志。”
昨日,南郑强强汽贸有限责任公司一位负责人称,确实有这件事,但他们已将300元施救费退还给当事人,并道了歉。“是我们去开的车,但这一块国家没有具体规定,事后我们也觉得收费不合理,就给当事人把钱退了。”该负责人说。
根据《陕西省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及车型只有拖车和吊车两项,对于将车开回并没有收费依据。
新闻推荐
雍小英有同事是茶痴,每到春天都要买罗镇、五里坝等地的绿茶二十来斤保存着喝。为了买茶,他会在周末亲自跑到茶厂去挑选购买...
南郑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郑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