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一份拆迁安置协议不符合规定,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办的小路(化名)和同事上门走访当事人,未料到发生惊险一幕:当事人因情绪激动,拿着一把水果刀连续向小路捅去。
多亏我练过武侧身躲开了第一刀
12日,一则“南郑区妇幼保健院医生对政府工作人员连捅两刀”的帖子在百度贴吧南郑吧疯传。
华商报记者经多方打听,联系上事件当事人——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办的小路。
小路说,事发11日下午4时许,当时他和三名同事前往南郑区妇幼保健院,和妇产科医生赵某就之前签订的拆迁协议不符合规定一事进行告知。
“她是城镇职工,按规定不享受村上的集体宅基地分配,那房子是她爸的,但协议书上却签的是她的名字。”小路说,由于不符合规定,他们就上门对其进行告知,并要求签字确认。
“找了七八次了,每次她都不和我们谈。”12日,南郑区城东片区棚户区拆迁指挥部一位负责人说,事发当天他们再次来到赵某工作的医院,当他们将情况通报给对方后,赵某情绪激动,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随后她跑进休息区,从包里拿出一把长约15厘米的水果刀。
小路说,当时他看到赵某转身跑进休息区,怕发生意外便跟了进去,刚走到门口,突然对方就持刀捅了过来。“多亏当时眼疾手快,而且我还练过武,侧身一躲闪开了。”小路说,没想到对方接着又捅了过来,当时他下意识往后一退,就感觉左胸口位置被刺了一下。这时,办公室其他医生上前将两人拉开,将刀夺走。
4年前签订安置协议被发现不符合规定
12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见到小路时,他还穿着事发当天的衣服,在他的棉衣外套左胸位置,有一道长约3厘米的口子,拉开外套,里面毛衣上也有一道口子。
南郑区城东片区棚户区拆迁指挥部一负责人说,他们是去年12月开始接手汉山街办国庆村的拆迁安置工作,然而当他们核对之前的安置协议时发现,赵某出生地位于国庆村,然而早在20多年前就将户口迁到了现在的工作地,目前并非该村村民。
“其实那是她父亲的房子,她还有个妹妹,户籍地在村里,也是村里的村民。”该负责人说,他们发现,原本属于她父亲名下的一院房,却以她和妹妹的名义,于2014年4月分别签署了一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规定,如果是城镇居民,是不享受村里的拆迁安置和宅基地分配的。发现这一问题后,他们便与赵某进行联系,但对方始终不和他们谈。
根据赵某签订的拆迁协议显示,房屋坐落于国庆村6组,房屋一幢,总建筑面积308.08平方米。协议约定,乙方的房屋货币补偿金额151750元,附属物补偿金额18944元。
赵某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 警方已介入调查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办主管棚户区改造的街办党委副书记杨峰说,赵某和妹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房屋确实在他父亲赵某某名下,且两份协议上的签字都是赵某某代签的。
杨峰说,之所以出现两份协议,是赵某某以签协议的方式将自己名下的房子分给了两个女儿,而他代替女儿签字就“代表”了这一行为。
“他小女儿户口在村上,按照协议可以获得货币补偿,而且还能得到村上的一院宅基地。”杨峰说,赵某虽然是城镇户口,但房子可以继承,所以他们可以给她地面附着物的赔付,但不再划宅基地,并称“这是符合政策的”。
“房子是我的,不仅两份协议都是我代签的,而且指纹也是我按的。”13日,赵某某说,根据之前协议,街办同意除了房屋拆除赔偿外,还口头答应给他两个女儿一人一院宅基地,后来大女儿的却不给了,“所以才迟迟没有搬迁。”
在工作人员提供的赵某拆迁协议资料袋内,还有两份1月12日署名为“督导组”下发的《通知》,里面提到,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赵某不享受拆迁安置。
对于这两份《通知》,杨峰说是街办督导组下发的,他也是刚看到。随后,街办督导组一名工作人员赶了过来,拿着其中一份《通知》说,通知是他起草写好的,还没给领导汇报,就放在档案袋里。随后,这名工作人员当面将《通知》撕毁。
那么,城镇居民是否享受村里的拆迁安置和宅基地分配?南郑区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一负责人说,根据规定,城镇居民并不享受村里的拆迁安置。既然不符合安置条件,为何当初签订了协议?
对此,杨峰说,赵某的协议是以前的拆迁工作组签的,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
处警的公安南郑分局汉山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说,赵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目前他们已介入调查。同时,对当事人反映政府工作人员涉嫌采取非法手段动迁的情况,他们也已展开调查。
华商报记者周金柱 摄影 周金柱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陈菲杨涛)近日,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执勤的区渣土办工作人员及时拦下了两辆冒顶装载的渣土车。联合执法组确认违法事实后,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罚款,将情况反馈机关部门对该渣土运输公司...
南郑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郑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