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16:30,影响较大的“10·4”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在城固交警连夜奋战下,不超过24小时成功告破,肇事司机向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10月4日19:00许,城固县城108国道江滨公园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嫌疑人驾车逃逸。县交警大队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事发路段一名年约50多岁的妇女躺在路旁,肇事车辆早已逃之夭夭,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蛛丝马迹。经随后赶来的120医护人员确诊,受害者已经失去生命体征。办案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初步认定是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
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逃逸案件侦破预案。事故科全体民警组成侦破专案组,放弃节假休息,迅即对报警人及围观群众展开询问调查。经询问及排查得知,当日19时许,被害人李某某(女,54岁,南郑县人)在步行中遭机动车撞击受伤当场死亡。案发时段,正值黄金周旅游高峰,肇事点地处108国道、316国道和县道枢纽地段,过往车流量较大,破案难度可想而知。专案组民警调取了108、316省道沿线所有监控卡点视频资料进行技术分析,确定了号牌为川HBxxx的机动车有重大肇事嫌疑。经过公安网查询该车审验信息中所留电话号码已无法接通。在上案民警艰苦努力下,终于锁定肇事逃逸嫌疑人系本县三合镇农民向某某。民警们不顾夜深和疲劳,立即赶往城郊农村向某某家中实施抓捕,不料却扑了个空。原来,当晚出事后,向某某心怯恐惧,躲藏在外未回家。家中人见民警找来,躲避在本村邻居家不露面。民警们守候至深夜2:00多才撤离。
10月5日,天一放亮,办案民警又四处布控,多点追查。在攻心战和法网恢恢的聚焦下,案发第二天下午4:30,民警在嫌疑人家中一举抓获现年49岁的肇事逃逸者向某某,并对其实施了刑事拘留。至此,一起影响较大的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不到24小时被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石少华郭庭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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