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郑挺)略阳县始终把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内容,突出“四个紧盯”,前移监督关口,推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紧盯《条例》执行,做实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制定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记实制度》,把干部监督嵌入选人用人各个环节,从动议、提名、考察、研究等各个阶段全程监督、全程纪实,县委对干部任免作出决定、宣布任免职前进行谈心谈话,对个别存在不足和不影响任职的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醒,严防干部“带病上岗”。充分发挥信访、网络、短信和“12380”等举报受理体系作用,注重从干部的朋友圈、社交圈了解掌握情况,畅通干部选任监督渠道。
紧盯机制完善,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监管。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按要求做好县处级在职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同时,每年12月向在职科级干部下发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要求对个人事项做到应报尽报、真实准确,举行婚丧嫁娶等事宜提前向县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备。建立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年度台账,对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按需领用、及时收缴,集中保管科级干部护照57本,港澳通行证43本,台湾通行证4本。全面落实“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先后提拔使用84人、调整13人。
紧盯专项整治,筑牢领导干部规矩底线。抓好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确保没有新的“超职数、超规格、超范围”问题出现。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权力下放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三定方案”,就空缺职位进行选拔,并将选拔方式、人选情况等报组织部门审查,杜绝人岗身份不符、超职数配备等现象发生。做好企业及社团兼职清理工作,对4名不符合兼职条件的干部辞去公职并跟踪办理了相关手续。
紧盯体系建设,助推干部监督常态化。县委下发《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明确县纪委、组织部等14个单位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坚持每月反馈情况、定期召开会议,就群众反映、组织调查处理以及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互通情况、研究对策。严肃查处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干部档案信息上弄虚作假行为。修订完善《略阳县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究,探索建立科级领导信息反馈平台,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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