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陕西新兴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碳酸钙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
陕西新兴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建的年产50万吨碳酸钙项目略阳县横现河镇毛坝食品医药工业园区。
石灰石运至厂区原料棚后,通过选取优质矿石进行破碎、活化后生产出活性碳酸钙。石灰石经煅烧、消化、碳化、冷冻、分离、干燥筛分后可得到纳米碳酸钙。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t纳米碳酸钙和30万t活性碳酸钙。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外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基础开挖、材料运输等产生的粉尘及二次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施工设备运行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弃方对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立窑、干燥机、气流筛、包装机等有组织排放粉尘和无组织排放粉尘,通过预测影响分析,大气污染物通过采取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轻微。本项目废水可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明显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各类窑渣、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尘可综合利用,窑渣外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通过预测分析,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石灰窑煅烧烟气经净化处理后作为原料气使用,碳化尾气中NOx和SO2可达标排放。干燥机产生的粉尘经湿法除尘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气流筛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以后可达标排放。活性碳酸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粉尘集中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运营期产生的各类窑渣、除尘器废渣出售至水泥厂综合利用,除尘器产生的废渣可回收利用。通过对场地划分区域进行防渗处理,运营期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明显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0年本)》(修正)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汉中市“十三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略阳县“十三五”规划纲要》等规划。项目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声环境质量符合相应区划,环境质量本底值良好,本项目在采取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陕西新兴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经理
联系电话:18791663833
2、环评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5691609266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途径和时限
对该项目有兴趣的公众可以就自己关心的有关该项目的问题,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书面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提出自己对该项目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陕西新兴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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