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利 沈亚)近日,略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首起客运车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之规定,依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第一款(三)项之规定,谭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此案侦查终结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6月4日12时许,该县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接官亭镇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客运汽车严重超员。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了检查,并对该车载客人数进行清点,发现原本核载19人的客车,实际载客35人。民警一面联系车辆,分流乘客,一面迅速着手开始调查取证。经调查,驾驶员谭某,持A2实习驾驶证,驾驶汉中某客运公司的中型普通客车由宁强县城发车,向略阳县方向行驶,途中陆续捡客,直至被查获时,核载19人的客车,实载35人超员16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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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略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