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马洁
乡村治理的主体是农民,农民的事需要农民自己管、自己办。近年来,留坝县利用扶贫互助合作社这个平台,积极实施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初步实现了乡村从生产、生活到意识形态建设“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办”的全面治理的良好局面。
同股同权提供村民实施民主自治的通道
“我们所有村民都是身份平等的股东,都有权参与扶贫社重大事项的决策。”该县武关驿镇松树坝村村支书席邦清说:“扶贫社拿集体积累中的多少用于集体扩大再生产,拿多少出来给社员分红,收卫生管护费、自来水管理费的标准怎么定,怎么处罚违反村规民约的人和事等等,都得由扶贫社组织村民召开‘院坝说事会’来商议。”
在村扶贫社的股份制经济合作社里,该县政府占股15%,村集体占股15%,村民占股70%。截至2018年底,该县73个扶贫社全部实现分红,共计530余万元。
“一会一屋一规”推动乡村道德建设常态化
“一会”即村道德评议委员会,“一屋”即德美屋,“一规”即村规民约。各村组建“道德评议委员会”,定期对农户环境卫生、精神面貌、好人好事和失信、失范、失德等遵守村规民约情况评议赋分、“红黑榜”公示。
该县所有村都创新建立了“德美屋”作为乡村道德建设平台,由政府奖励和扶贫社公益金提供经济保障。群众平时拿上在卫生评比、垃圾分类等公益事业中的积分和遵守村规民约中的积分,可以在“德美屋”兑换生活用品,积分还与年终扶贫社分红挂钩。2018年,该县“德美屋”积分兑换生活用品开支40余万元,参与群众达2万余人次。
该县扎实有效的长效制度激励了当地群众崇德向善。村民的日常行为由村民自己制定的村规民约进行规范约束,由各村商定,美德美事上红榜、加分,违规违约的人和事要扣分、上“黑榜”亮相,贫困户有限期“歇帮”,非贫困户扣减相应的村级分红。 治理农村“乱象”夯实法治基础针对农村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现象,该县作出了农村集中治乱的部署。村党支部依托扶贫社广泛开展“院坝说法”活动,充分发动群众,揭摆出身边不赡养老人、阻工阻路、缠访闹访等22种81条线索,涉及的85个整治对象,县镇村综合运用司法手段对其教育、训诫。其中对32名拒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任由老人当贫困户的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都顺利签订赡养协议,履行了赡养义务。
扶贫社还把“乱象”治理典型案例作为对群众实施法治教育的素材,公开曝光,有效提升了向善向好的社会风气。2018年,该县公众安全感调查名列全市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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