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曾运英)近日,留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农村修房质量问题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郭某与被告侯某系同村村民。今年3月,郭某找到侯某商量自家加盖房,因是旧房改造,郭某认为承包不划算,所以双方约定由侯某找人施工,按天计付工资。同年5月10日房屋改造完成,5月11日郭某提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候某返工。侯某认为他干的是天工,郭某一直在现场监督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没有任何异议,完工后才提出质量问题,分明是故意找茬不想给工资,所以坚决不同意返工。5月17日,郭某诉来法院,要求侯某返工或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了解到,双方因为修房质量和扣发工资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多次争吵,办案法官立即到现场实地查看,并邀请当地做建筑装修行业的经验丰富的师傅给双方提出中肯的解决办法。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被告当场赔偿原告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3700元,原告也及时支付了拖欠工人的所有工资。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刘成峰)7月30日,2017“森弗杯”中国·环秦岭自行车联赛留坝站在紫柏山景区开赛,来自全国各地的200余名山地自行车手参赛。中国·环秦岭自行车联赛经国家自行车运动协会批准,是全国性群众自...
留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留坝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