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被告吕某、彭某、蒲某、王某、唐某等10人都为同乡,因吕某结婚在家摆酒席,大家一起前往吕某家参加婚宴。酒宴结束后,张某独自骑摩托车离去,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重伤。张某诉至法院,向当天同桌吃饭的同乡和酒宴组织者吕某索赔17万。
张某诉称,2014年1月7日,吕某结婚,自己骑摩托车载着彭某参加婚宴。饭后,他独自骑摩托车离开,途中撞到路边山坡,造成颅脑8级伤残。张某重伤已花去医疗费34万元,造成其家庭精神、经济上的损失,经多次协商无效,故诉至法院,要求10被告共同赔偿损失17万元。
10被告共同辩称,张某与除吕某之外的9被告同桌吃饭,期间张某与彭某、蒲某、王某、唐某一起饮酒,其他人并未参与饮酒。张某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在酒席上喝酒,并无人劝酒。酒后,张某要独自骑摩托车离开时,唐某曾劝阻无效。张某酒后执意骑车发生交通事故,与10被告无关。
留坝县法院受理后,主办法官了解到张某系家中独子,父母已经年迈,发生该起交通事故后,张某失去了劳动能力。为保障原告人的合法权益,主办法官在庭前就多次电话或通过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并借助基层村组织的力量,不断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的分歧逐步缩小。开庭时,法官耐心、细致地对被告方进行疏导和教育,对原告方进行安抚,最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共赔偿2万多元。留坝县法院李桥
新闻推荐
春节临近,对于忙碌了一年的农民工兄弟而言,能否拿到工资是他们最为担心和牵挂的大事。近日,留坝县人社局会同住建、公安、经贸、水务、交通、工商、总工会8部门组成检查组,...
留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留坝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