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部完成。本组图片由市生态环境局提供
本报记者 李荷 天高云淡,风清气爽,抬头仰望,是一片明媚纯净的“汉中蓝”;
枝繁叶茂,碧波荡漾,展眼四顾,是满目葱郁怡人的“生态绿”;
时下,走进初秋的天汉大地,蓝天、碧水、绿意……徜徉在这样一幅色彩斑斓的生态画卷,没有人不会被她的惬意、舒适所陶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年来,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积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主动融入社会发展大局,全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循环、生态宜居”战略定位,着力解决大气、水、、生态和环境安全等方面突出问题,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以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思维系统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工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体制机制建设更加完善
天变得更蓝了、水变得更清了、街道变得洁净了、、活环境更加好了……这是近年来汉中市广大群众最直观的切身感受。
蔚蓝的天空、清新的空气……这些得来非一日之功,这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围绕秦岭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保卫蓝天、、碧水、青山、净土等攻坚工作,汉中市成立由市委书记挂帅、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夯实责任。期间,不断完善环保考核体系,将环境保护纳入“三项机制”考核奖惩和领导干部追赶超越积分制管理内容,倒逼环保责任落实。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创新制定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定》、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方案》、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厘清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环保职责,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监管网络,全社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性机制更加成熟。
污染防治攻坚成效彰显 蓝天、、碧水、青山、净土是最基本、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围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核心,汉中市聚焦“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努力打赢打好这四场攻坚战。
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严格执行“一法一条例”,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坚持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启动了《《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持续深化治霾六大措施,创新开展“春雷””清炉””行动,实现“禁燃区””内燃煤锅炉和煤炭市场““双清零”,累计整顿“散乱污”企业500余家;完成油烟污染治理餐饮单位4947家;淘汰机动车41825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4%。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去年汉中市成为全省大气十项指标唯一全部变好的地级市,取得历史最优成绩。
全域水质稳中有升。扎实履行“一江清水送京津、送西安””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水十条““河湖长制”,颁布出台了汉中市首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立法《《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现了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全提标、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成投运7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启动建设5个秦岭范围水质监测自动站。全市优良水体占比达100%,汉江、、嘉陵江出境水质达到Ⅱ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
青山保护规范有序。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划定并严守全市生态红线,全面抓好“两山((秦岭、、巴山)”综合整治,扎实开展“三保三治”、秦岭问题“清零”和“绿盾”行动,推行网格化管理。累计关闭开山采石矿山145个,,完成生态修复432.4万平方米,,造林40.14万亩,森林抚育22.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14平方公里,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1%。
土壤环境总体优良。全面贯彻落实“土十条”,突出防治结合,对全市土壤污染源进行拉网式普查,建立了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完成2308个农用地土壤点位和248户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累计投资1.27亿元实施7个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治理面积1200亩。
全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白墙青瓦、小桥流水,点缀在房前屋后、路边墙角的花花草草,把城固县柳林镇草坝岭村映衬得格外静美。像草坝岭村这样的村庄在汉中市已随处可见。
山清水秀生态美是汉中发展的底色和优势,是大自然赋予汉中宝贵的天然底色。保护好这片底色,让绿色成为发展的永久底色是汉中人毫不动摇的发展理念。多年来,汉中市始终坚持刚性治标、系统治本,加强源头防治,强化过程监管,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全域环境。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全覆盖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县域特色,点上抓示范、线上抓提升、面上抓推广,区域连片、整镇推进,探索出循环产业污染治理模式和农村分类整治模式。2012年以来,,主要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四大类工程,累计投入项目资金6亿元,覆盖覆盖1059个村,受益人口192万,,占全市农村人口的65.8%。城固县小营村垃圾处理模式受到全国人大检查组的肯定。
节能减排成效明显。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累计实施减排项目330个,钢铁、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建成脱硫脱硝设施,达到最新排放标准要求。工业企业全部实现工程治理,排放总量逐年下降,连年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改革,累计将2093户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督察整改强力推进。完善环保督察“五项机制”,创新开展创新开展“五个一活动”。市县常委包片、市长县长管线、人大政协抓点、市县领导全员包抓推进督察整改,全面排查18个重点领域环境问题。察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汉中成为全省唯一“未下沉”督察市、唯一“无个性问题市”。
环境执法力度加大。落实“双随机”制度,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及联动机制,重拳打击偷排漏排、屡查屡犯和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近3年来,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27起,罚款498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60起,办理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起,形成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
环境安全有效保障。持续坚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有效管控。建立川陕上下游协作机制,成立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编制汉江、嘉陵江流域应急预案,严格危化品运输车辆管控和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2012年以来,,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25起,,因过境车辆交通事故造成的“4·24”粗酚、“6·24”粗苯泄漏事件处置科学得当,受到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充分肯定。
生态创建水平全面提升
2017年,,汉中市成功创建陕南唯一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新华网全国首批生态型城市,获全国绿色传播最具影响力奖。留坝县被环保部命名为西北唯一“两山论”实践创新基地实践创新基地;洋县荣获全国首批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西乡县创建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有序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5个县区已获得省级命名。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村))4个,省级生态镇(村))95个,创建国家级绿色单位4家,省级绿色单位56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循环发展,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致富增收的关键点,这种理念已深入每一位汉中人的心里。站在新起点上,汉中市将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走好“三生融合”道路,不断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实现从兼顾平衡到互动协同、再到相互渗透深度融合,为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提供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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