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邬正鹏 陈垚)城固县坚持用好目标责任考核“指挥棒”,以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扶贫考核体系,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该县在考核指标设置上力求精准。对镇办,推行目标责任和脱贫攻坚“双考核”,根据脱贫攻坚任务大小,差异化设置占比权重,对7个脱贫任务重的山区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与目标任务考核各占50%,对6个脱贫退出任务相对较重的镇,脱贫攻坚考核占35%,对4个没有贫困村的镇办,脱贫攻坚考核占20%。考核内容设置上删繁就简、聚焦重点,主要考核“减贫成效、问题整改、政策落实、苏陕协作、扶贫资金管理”等8大类25项指标,力求指标可量化、易考评。对县直部门,根据职能差别和任务差异分类设置考核指标,主要考核驻村联户、行业扶贫、苏陕协作以及驻镇扶贫工作推进四方面内容,科学确定各考核项目分值权重,引导各级精准制导,集中发力。
该县坚决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结果作为确定镇办、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的前置条件,用好用活“三项机制”这个“指挥棒”,凡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为一般等次的,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奖金在同等次基础上减发10%;较差等次实施“一票否决”,目标责任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较差,不核发考核奖金;镇办和“八办两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成效考核为一般等次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末位人员,考核奖金减半发放,取消各类评优资格,1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同时,该县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结果与干部调整使用和评优树模挂钩,对连续三年成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镇办、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党政正职优先推荐使用;连续两年为优秀等次的镇办、部门领导班子,择优评为“干事创业好团队”,给予物质奖励;连续两年为一般等次或当年度为较差等次的,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追责,并进行组织调整。
2017年以来,该县在脱贫攻坚一线调整使用干部91人,先后有15名驻村第一书记和25名驻村工作队员得到提拔或重用。依据脱贫攻坚考核结果,表彰扶贫战线各类先进集体133个、先进个人243人,同时对3个帮扶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了追责,对11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在全县上下树立了能者上、庸者下、干者容、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政治环境,持续提振各级干部齐心协力抓脱贫的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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