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斌 张晓科 “通过办案共恢复被损毁林地44.41亩,恢复被损湿地147.7亩,清除违法堆放的垃圾6.6吨。”近日,城固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该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晓宏在会上作报告。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对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意义重大。近年来,城固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人大监督和支持的重要内容,着力守护绿水青山,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安全。
依法作出决定,强保障重支持城固县人民检察院自2015年起被确定为全省检察公益诉讼试点院以来,紧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截至去年8月,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余件。进入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件,办理的1件公益诉讼案件被选入全省公益诉讼优秀案例。尽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实际工作中,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沟通协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支持配合还不够到位。
公益诉讼是公共利益保护的司法屏障,公共利益的保护则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为此,该县人大常委会于去年9月在广泛调研,充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借鉴其他地区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将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协作机制等写入其中,从法制层面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该《决定》共23条,主要围绕推动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行政机关支持配合公益诉讼工作、监察机关双向移送公益诉讼线索、财政机关保障公益案件办理等方面细化内容。这些条款的制定,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公益诉讼制度,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专题开展调研,摸实情知底数《决定》执行的怎么样,到底有没有实效?为全面了解这一情况,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市、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
视察组成员先后深入到该县栗子园村垃圾收集点、市场监管局、汉江桥头治砂点等地,实地察看了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情况。在视察栗子园村垃圾收集点时,见到以前长期堆积并且臭气熏天的露天垃圾已被彻底清理干净和周边冒出绿芽的青草,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该处植被恢复的“曲折经历”。“检察官们曾多次到现场监督垃圾清运工作,加之检察院与镇办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使得生态环境得到了保护。”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久安说道。
在视察座谈会上,视察组成员详细听取了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等部门和莲花街道办围绕各自职责就支持配合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视察组成员对县检察院近年来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宣传教育、举报奖励、调查取证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认真审议报告,找症结开良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统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公益诉讼宣传工作力度不够,要切实让群众了解什么是公益诉讼及其重要意义,从而主动参与其中。”“检察机关与执法部门协作机制还不够健......”在城固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专项工作报告后,你一言我一语,纷纷为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建言献策。县人大代表张耿华在大会上作集中审议发言:“公益诉讼给了检察机关更多的义务责任,同时也给了行政职能部门更多的纠错机会。这项饱含道德情怀、寄寓高尚目标的司法制度让政府多了一个帮手,让百姓多了一份保障。在此,提以下3点建议......”
一个个具体的问题,一条条真切的建议,经梳理汇总为3条针对性的审议意见:一要加强宣传引导,为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二要加强协作配合,探索建立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三要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办案质效。同时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在60天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公益诉讼的道路上充满了艰辛和挑战,城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康表示,县人大常委会将始终秉承人民的意愿,紧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不忘履职初心,牢记监督使命,综合运用跟踪监督等多种方式,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在助推公益诉讼的道路上继续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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