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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微信加了“大老板”被对方骗走5万多元

来源:华商报 2018-09-13 02:53   https://www.yybnet.net/

汉中女子不经意微信添加了附近的陌生“大老板”,竟陷入骗子感情和金钱的陷阱,被骗十数次,损失达5万余元。

家住汉中城固的张女士在刷微信时,收到一条好友申请,仔细一看发现是附近的陌生人,抱着好奇心态,她同意了好友申请。对方称自己是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工业园区的大老板,姓卢,名下有房地产公司、橡胶公司、机械制造公司、污水处理厂和酒店产业。

生意成功、说话幽默的卢某很快得到了张女士的信任和好感。但好景不长,卢某开始向张女士借钱。借钱的理由五花八门,有时说要缴纳水电费,有时说公司需要资金周转、自己的奥迪Q7汽车要年审保养,更有甚至说身在浙江的子女被绑架,需要向绑匪缴纳赎金。

张女士前前后后共向卢某转账55400元,卢某为了逃避债务,隐瞒自己诈骗行为的事实,竟通过朋友捎书带信说在营救被绑架子女时,重伤不治身亡,其母也受刺激突发疾病去世。

想着卢某一连串的怪异行为,张女士如梦初醒,顶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她报了警。2018年1月2日,卢某因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面对警察的讯问,卢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诈骗犯罪事实。

2018年8月13日,公诉机关向城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卢某前后骗取张某15次,共骗得现金55400元,犯诈骗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的信任,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某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卢某有坦白情节,退赔了部分赃款,认罪、悔罪,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责令其退赔张某剩余欠款。

法官提醒:网络交友一定要慎重,要认真核对对方的身份信息,特别是牵涉到自己的经济利益时,切勿被对方的花言巧语所迷惑,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免受不法侵害。

通讯员 韩鹏鑫 于黎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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