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郭庭玮 记者 邢静涛)肇事逃逸不仅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还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可是城固一男子却干了这样一桩糊涂事:驾驶摩托车在城区一学校门口与一女士擦挂后驾车逃逸,两天后又撞上停在路边的汽车导致重伤,截至目前仍昏迷不醒。
2018年6月21日,城固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张女士的报警称:在朝阳中学门口被一辆陕FV25XX号蓝色摩托车挂倒,摩托车驾驶员驾车逃逸。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出警调查学校门口监控及现场周围群众,围观群众纷纷对这种恶行痛斥不已。经调阅朝阳路十字监控显示:确定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驾驶一辆蓝色摩托车带着一名小孩挂倒一辆电动车后扬长而去。
就在民警多方面排查车辆和嫌疑人的时候,6月23日9时许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县城城饶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蓝色摩托车撞上停放在路边的面包车。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已昏迷不醒。经现场勘查发现:此次事故中的摩托车,正是民警四处查找的两天前在朝阳中学门口发生事故逃逸的蓝色摩托车陕FV25XX!后经公安网查询陕FV25XX系套牌车。
为了查证事情的真实性,民警找到摩托车上乘坐的小男孩,也就是驾驶员的儿子,证实了6月21日确实就是他的父亲梁某驾驶蓝色摩托车在接自己放学的时候将一女士挂倒后驾车离开现场。民警又通知张女士来辨认梁某驾驶的陕FV25XX摩托车,经确认该车就是6月21日将张女士挂倒的摩托车。张女士气愤地说:“其实把我挂倒伤的也不严重,但他的这种行为太恶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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