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多)2月14日,城固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县城某小区一楼顶有人欲跳楼自杀,请求出警。接报后,接警员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指令辖区三里桥派出所出警。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在该小区一栋高层楼顶上站着一名30多岁的男子,情绪激动。情况紧急,现场民警立即疏散围观群众,消防官兵在楼下及时设置了充气软垫。接着,两位民警上到楼顶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细致地工作,当事人被成功劝解下楼。经查,跳楼当事人李某(男,汉台区人)在汉台区经营一家卫浴洁具店。去年初以来,李某向城固县某小区装修承包人刘某健(男,城固县人)供应卫浴洁具。截至2018年2月,刘某健欠李某货款共计11.1万余元,李某多次讨要无果后,准备以跳楼自杀方式向刘某健施加压力,意欲讨回货款。
李某被民警劝解下楼后,已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取证,2月27日,李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城固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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