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化妆品行业的日益壮大,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化妆品行业监管越来越严格,近日记者获悉针对当下一些节目存在的非法兜售药品、保健品和医疗服务以及播放虚假医药广告等问题,广电总局印发关于相关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的管理通知,严禁医疗养生类节目宣传化妆品,且单条化妆品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
8月2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对于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的制作播出都提出了要求,且对医疗养生类节目对化妆品的宣传、化妆品广告播出形式与时长做出严格限制。
关于医疗养生类节目,通知提出“三个严禁”:严禁医疗养生类节目以介绍医疗、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广告、推销商品和服务。
严禁直接或间接宣传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严禁节目中间以包括“栏目热线”以及二维码等在内的任何形式,宣传或提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
关于医药广告:严格医药广告播出管理。各级电台电视台播出医药广告,要严格遵守《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播出任何虚假医药广告。
严格限制医药广告播出的时长和方式,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不得以任何节目形态变相发布,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且单条广告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
广电总局表示,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同时还要与当地卫生、医药、工商、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治理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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