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确定6家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
湖北省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河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省药品监测评价中心具体承担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业务工作,开展化妆品成份监测机构和监测哨点技术能力建设和技术培训工作,完善监测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据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皮肤科主任李艳佳介绍,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正常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全身性的损害。不包括生产、职业性接触化妆品及其原料所引起的病变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所引起的不良反应。
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如出现疑似不良反应症状,可在第一时间到哨点医院就诊、咨询,并由监测哨点向省药品监测评价中心进行报告,做到出现化妆品过敏症状等不良反应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