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重点检查了化妆品索证索票管理、进货验收登记、索要化妆品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化妆品标识标签、从业人员培训等内容。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已完成了对875家化妆品经营单位(个人)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1070条,并对符合登记标准的276家化妆品经营单位(个人)实施了登记管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化妆品监管部门正在跟踪做好整改复查工作。
新闻推荐:
新闻推荐
记者胡建辉 记者从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获悉,在总局近日召开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座谈会上,相关专家、食药监系统代表、企业及行业协会代表等,就完善化妆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