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是被誉为“司法改革的重要一步”的新制度,从2015年5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旨在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
自该制度实施以来,桂林市两级法院主动回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新要求、新期待,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勇于探索,在实践中创新出成果。
至今,桂林两级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已两年有余,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晒出“成绩单”显示:立案登记制实施至今年4月底,全市两级法院立案庭释明后退回起诉材料258件,案件登记率为99.73%。其中,当场立案95255件,七日内立案500件,当场立案率达99.48%,法定期限内立案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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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群众在家门口就可递“诉状”
去年9月5日,资源县两水苗族乡白石村的村民李某,来到位于该乡烟竹村的远程视频立案点,在当地村委干部的帮助下,通过资源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远程视频立案系统,仅用20多分钟就顺利完成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远程立案。
李某的案件,是广西法院系统通过山区远程视频立案的第一个案件,也是资源法院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
据了解,为解决山区群众诉讼难问题,资源法院对近5年来案件当事人住址进行统计分析,选取案件最多的偏远山村,建立山区远程视频立案服务点。去年8月16日,资源县两水苗族乡烟竹村的服务点建成并投入使用,成为桂林首个山区远程视频立案服务点。
资源法院院长罗其中说,山区远程视频立案点实行“点庭院三合一”的工作方式,形成覆盖辖区乡村的便民诉讼网络,高、中院能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该院立案、调解、接访等工作进行实时指导,实现了“当事人与法庭,法庭与法院、法院与法院”之间的无缝衔接。当事人可以在服务点就近咨询、调解和诉讼,法院也通过视频系统实现远程办案,对远程调解不成的案件,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上门就地开庭。
“远程视频立案系统的建立,是我们法院在探索诉讼制度改革中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它让山区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全方位、一站式的诉讼服务。”罗其中说,远程立案、远程调解、远程接访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的全面应用,以及巡回办案的配套施行,不仅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诉讼效率,又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深受辖区百姓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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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的立案率
资源法院的远程视频立案系统,只是桂林市两级法院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
自立案登记制开始实施,全市法院紧紧抓住立案登记制改革这一关键,多措并举积极应对,确保立案登记秩序井然,实现了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有力破解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计,2015年5月1日至去年4月30日,全市两级法院收案45532件,同比增长22.59%;去年5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全市两级法院收案49981件,同比增长9.77%。实施立案登记制整整两年,全市两级法院立案庭释明后退回起诉材料258件,案件登记率为99.73%。其中,当场立案95255件,七日内立案500件,当场立案率达99.48%。实现了立案变更率为0、法定期限内立案率为100%的目标。
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袁荣礼介绍称,立案登记制实施的同时,新的《行政诉讼法》也同步实施,由此带来全市法院各类案件立案总数上升幅度较大。以市中院为例,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该院一审行政案件收案336件,同比增长1192%;一审程序案件收案22件,同比增长210%;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该院一审行政案件收案356件,同比增长6%;一审程序案件收案35件,同比增长59%。
总体来看,在实施立案登记制以后,立案登记秩序井然,案件入口更加畅通,并未出现“井喷式”扎堆立案的现象,但总体立案数量呈上升趋势,实现了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
立案登记制不仅压缩了立案环节中法院回旋的时间和空间,也让“三不政策”成为历史。
市中院的相关负责人说,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桂林两级法院在原有的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17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新增加了远程视频接访规则、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等5项制度,规范诉讼材料收转,禁止无故不收材料、不立案、不下裁定的“三不”行为。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一次性书面告知。同时推出了定时报告制度,以便中院及时掌握全市法院立案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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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化解诉讼难题
然而,法院案件受理数量的增加,也让本来就“案多人少”的法院压力陡增。面对改革中的新形势,桂林两级法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资源法院在现有的资源中挖掘潜力———让行政后勤及综合部门有审判资格的法官回归审判一线。资源法院院长罗其中说,立案登记制实施后,通过努力,该院回归审判一线的法官一共19名。
在强化立案调节和诉前联调方面,桂林两级法院在加强立案调解,引进人民调解进驻诉讼服务中心的同时,积极引进第三方力量参加诉前联调工作。如从法院的退休干部中,或者从基层组织中招聘有法律知识善于做调解工作的人员,到诉讼服务中心专司调解工作。市中院招聘了2名退休干部做调解工作,进驻诉前联调工作室一周便调撤案件10件;兴安法院聘请人民调解员做调解工作,仅2016年一年立案调解和诉前联调各类纠纷200多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外,桂林两级法院还和桂林市15个单位成立了诉前联调成员单位,专司联调工作。
在创新立案工作方法方面,变坐堂立案为上门立案,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病人和路途远人数众多的案件当事人,实行了上门立案服务。立案登记制后近两年,仅市中院上门立案就有7件,极大地保护了当事人的诉权,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诉讼;同时,各基层法院均设立午间值班岗,实行工作日无间断立案。
与此同时,桂林市还成立了律师工作站,为公民维权再添绿色通道。去年10月9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工作站正式成立,为群众免费提供调解、咨询、诉讼引导、信访答疑,以及律师代理申诉等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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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普惠众人
立案登记制实施两年多来,尽管我们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关于立案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指出,“部分社会公众对立案登记制依然存在误解”。立案登记的前提是“依法”,但在实践中,许多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制的理解过于片面,认为登记制是逢案必立,法院应无任何门槛对案件一律受理。这种误解一旦存在往往很难消除。
同时,立案庭“案多人少”矛盾更为突出。立案登记制实施两周年,桂林市两级法院整体收案数同比上升16.52%,临桂法院整体收案数同比上升48.9%,龙胜法院整体收案数同比上升65.9%。立案登记制后,案件数激增,立案工作人员对于什么案件可以受理,什么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需要做大量解释说明,无形中大幅增加了工作量。
此外,各类疑难案件也大幅增加。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大量行政职权和司法职权界限不清,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拆迁安置、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引起的纠纷等疑难案件增加,而这些案件需要花费大量人力、时间,致使人民法院办案压力大幅增加。
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细化立案登记规定,同时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诉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标准进行明确,使立案法官在认定、处理相关行为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配齐配强“诉讼服务中心”力量,将政治素质好、审判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法官充实到“中心”;建立完善新提拔人员到“中心”锻炼等制度,落实“中心”岗位法官定期交流轮换制度及恢复信访津贴。
同时,该负责人还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应重视立案登记实施后对行政行为带来的影响,行政职能部门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记者周绍瑜通讯员余作才李文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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