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莫俊通讯员秦小评)近日,永福交警查获了一辆报废上路的小轿车。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该车有188条违法行为没有处理,共累计501分,罚款32500元。
7月31日上午11:34,交警系统发出预警,一辆沿G357国道由融安方向往百寿方向行驶的桂CY**98号牌小型轿车涉嫌报废。永福县交警大队当日值班组立即进行布控拦截。
经查,驾驶员刘某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依然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而且桂CY**98号牌小型轿车存在188条违法行为没有处理,共累计501分,罚款32500元,这些违法行为均是刘某所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桂CY**98号牌小型轿车登记注册在刘某名下,车辆也是刘某在使用,刘某的驾驶证被扣留也是因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17分。
交警介绍,刘某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报废车上路,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永福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百条第二款、《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五项、第七十五条对刘某处吊销驾驶证,扣缴车辆并强制报废,罚款1700元,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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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永福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