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苑通讯员邬红艳)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对李佳涉黑案漏网成员唐某公开开庭审理。
唐某是2018年桂林市办理的重大涉恶案件———李佳涉黑团伙案的漏网成员。该团伙首批39名成员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在2018年12月被判刑。在此之后,几名该团伙的漏网成员陆续归案并被法院判刑。此次的涉案人员唐某之前一直负案在逃,2019年11月,其主动到永福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认罪认罚。目前,该案包括组织、领导者李佳在内已有46名成员先后接受桂林中院一审判决。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唐某作为李佳、周春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该组织长期盘踞在永福县罗锦、百寿等乡镇,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具有暴力、威胁性的违法犯罪行为和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行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其他犯罪行为。2013年11月,因团伙一名成员在永福县百寿镇被被害人姚某的车撞伤,在同伙的纠集下,唐某与其他团伙成员在百寿镇永宁街大桥附近持刀对姚某进行砍杀,致使姚某受伤死亡。
开庭当天,合议庭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该案件将择日宣判。
新闻推荐
本报永福讯(记者/李耿通讯员/李小林)“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引导贫困群众加强对砂糖橘、罗汉果等产业的...
永福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永福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