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莫俊通讯员秦小评)12月6日下午,永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名驾驶人在驾驶证被注销的情况下,吸毒后驾驶套牌、未年检、无保险车辆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对该驾驶员处以罚款5250元,并处15天以下拘留。
6日17时20分左右,永福交警大队路面巡逻组发现一辆桂CN**15号牌的小型轿车停在南雄村涵洞口,疑似车辆抛锚,于是上前询问是否需要帮忙,并对其例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唐某的驾驶证已被注销,同时车辆悬挂号牌与行驶证上不一致,在搜查车辆时还发现有吸毒工具。民警立即将其车辆暂扣,并将唐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随后,唐某的尿检结果呈阳性,他交代自己在前一天晚上吸食了冰毒,6日当天正要开车到市场买菜,不料车辆行驶到涵洞口就开不了了。
随着进一步调查,交警发现唐某驾驶的车辆属于套牌车辆,同时还存在未年检、没有购买交强险等违法行为。唐某交代,自己在2016年11月因吸毒,驾驶证已被注销,车辆是自己在网上看到转手信息后购买的,购买时就附带有三块车牌,其中有一块是原车牌,另外两块是CN**15号牌,悬挂的车牌必须为一对,因此他将车牌换成了后者,而该车辆的年检与交强险已于今年3月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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