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正涛记者秦丽云实习生潘瑾瑜)永福一男子凌晨醉驾致两车相撞,验血过程中接连“语出惊人”。8月15日,这名男子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永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刑事拘留。
8月10日凌晨2时10分许,永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转警,在龙江乡兴隆往百寿方向两辆小车相撞,要求出警处置。值班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红色小轿车越过虚线撞上对向驶来的一辆微型面包车。民警同时对双方身份信息进行记录,在对红色小车驾驶员韦某登记信息时,发现对方满身酒气。
当民警询问韦某是否饮酒时,其对喝酒一事坦白承认。随后,民警核查韦某的驾驶证,发现对方并无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带韦某前往百寿中心卫生院进行抽血送检。抽血时,护士一直找不到韦某的静脉血管。这时,韦某语出惊人:“我的血管好难找的,一定要找到软的血管才能抽血,因为我以前一直吸毒,现在血管都会躲了。”此话一出,民警和护士都对韦某的“坦白”很是惊讶。在护士帮韦某抽得一管血后,韦某显得有点不耐烦,并再次“坦白”:“我以前静脉注射毒品都是从脚上扎的,你们直接在我脚上抽血,好快点。”
面对韦某“坦白”的情况,民警和护士都感觉心头沉甸甸的。不过,奇怪的是,值班民警随后将韦某带回百寿交警中队进行尿检后,结果显示为阴性,证明其无吸毒现象。
韦某为何如此坦然承认自己的吸毒史,以及无证驾驶、酒驾的行为?一路上的语言交流,民警深入了解了韦某的“历史”。原来,韦某是永福县永安乡人,曾因好奇而吸毒,后因屡次吸毒前后两次被送往戒毒中心强戒。近年来,靠着自己的毅力,韦某已经不碰毒品了,却因有吸毒史,在一定时间内无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但是他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了。
后经民警调查,此次交通事故中,微型面包车正常行驶,无违法情况,不承担责任;韦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外,酒精含量检测报告显示:韦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36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15日,韦某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永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刑事拘留。接下来,韦某还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相应罚金的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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