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曾兰秀记者莫俊)“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近日,永福县人民法院依法对3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邀请了永福县明德小学的22位师生旁听庭审。
宣判现场,黄某、易某、于某等5名被告人分别因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至一万元不等。
宣判结束后,明德小学副校长于志荣表示,通过旁听,学生和老师们加深了解了毒品对身心健康以及社会的危害,学校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禁毒的宣传,鼓动每一位学生、老师争做禁毒宣传员,为社会的禁毒教育尽一份力量。
永福法院刑庭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分子高压打击态势,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将禁毒宣传常态化。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进一步提升打击合力,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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