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刘良霞) 5月29日上午9时,北流法院少审庭法官苏娟敲响法槌,被告人先后走向被告席,这起近3年来北流法院审理涉案被告人数最多(20名)、贩卖次数较大(半年内多达157次)的贩卖毒品案件当日开庭。
北流检察院指控:2018年2月初,桂林永福县籍被告人黄某行首次以2000元的价格,将一盒约20克的“K粉”卖给老乡周某明,之后进行了多次交易。周某明成了黄某行的下家,并且拿货克数越来越多。同月初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周某明明知来自玉州区茂林镇的刘某向其索要毒品“K粉”,目的是贩卖给身边粉仔,仍在半年时间内,先后向刘某供货400多克,价值8万多元。刘某伙同司机梁某将毒品带回玉林后,在茂林社区梁某家里将毒品称量分装好,拿到北流等地卖给吸毒人员。
刘某和梁某先后在北流市会仙河公园红绿灯岔入五彩田园路边、北流市某音乐汇门口辅道、某KTV等处,将毒品贩卖给不同的吸毒人员。而吸毒人员相互介绍,且为了解决毒资来源,纷纷以贩养吸,不断介绍粉仔前来购买,从中获取收益。如此一个发展一个,一级发展一级,半年时间内形成了由20人组成的贩毒团伙,涉案地点涉及北流、容县等县市。经查,该团伙贩卖次数多达157次,交易毒品“K粉”“飞仔”“开心粉”等一批,涉案金额约34万元。
针对指控,北流检察院当庭出示了物证、辨认笔录、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证据。据悉,由于涉案人数众多,庭审持续2日。合议庭经过评议之后,认为案情复杂,将择期对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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