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永福县人民法院
犯了法应该积极主动认罪,而不是想歪门邪道逃避法办。
徐强(化名)是阳朔人,2006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满释放后,他恶习不改。2013年8月11日,他到永福县罗锦镇市场内进行扒窃,结果被当场抓获,当天他被刑事拘留。
徐强被关押到看守所后,大呼冤枉。“我才偷了100多块钱,又没有伤人,干吗要对我刑事拘留?”他很是想不通,多次要求管教民警放他回家。
管教民警耐心地跟他解释有关法律,但徐强还是固执己见。由于他的无理要求没有得逞,他就另生一计,开始绝食、吞食异物进行自伤自残。他认为这样就能放出去逃避法律的惩罚,永福县看守所还是依法依规对徐强进行管教。
永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徐强的犯罪行为及他不思悔改、抵触管教的表现,依法作出对徐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从重处罚。
记者陈延明通讯员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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