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文新军通讯员曾妃全
老婆治病、儿子结婚买房都成了他向村集体资金借款的理由,而且自己写借条自己批准,村集体资金简直成了他家私人的提款机。同时,他还用公款购买豪车供家人使用,他就是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甲山村委会原主任、党支部原书记汤某某。目前,这个“小官巨贪”已被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0多年高威望老村干大搞“一言堂”
1953年出生的汤某某是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甲山村委敦睦村人。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至2014年7月在甲山村委工作,先后任村委民兵营长、副主任、主任、村党支部书记30多年。曾经的汤某某也是一腔热血,为村里各项建设、为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立下了汗马功劳。
30多年的老村干部经历,让汤某某在村委会拥有很高的威望,同时也培养了他“一言堂”的霸道作风。作为村委会“一把手”,在位时,村里的大事小事,他做出的决定一般不会有人反对,集体资金什么时候用、怎么用,都是他一人说了算。在2002年至2014年担任甲山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职务期间,汤某某违反民主集中制,不经集体讨论决定,擅自做主签字批准将村委会集体资金借给外单位和个人(他本人或者亲戚)共14笔,合计417.64万元。直至2014年7月汤某某任期届满退职后,2015年4月新一届村委开展村集体资金管理财务清理整顿时,村委会集体资金外借的问题才被发现。
独断专行擅自外借集体资金400多万元
经查,汤某某在2002年至2014年任职期间,不经集体讨论决定,擅自做主签字批准将村委会集体资金借给外单位和个人共14笔,计417.64万元。目前,甲山村委已追回外借资金7笔163.70万元,尚有7笔253.94万元未归还,其中涉及单位借款128.54万元。涉及王某某、汤某某及家人借款125.40万元,其中:王某某借款20万元;汤某某以帮其妻子廖某某治病为由,以妻子的名字,汤某某自己写借条自己批准,直接从出纳处取现金50万元;另一笔50万元,也是汤某某以帮其儿子、儿媳妇在南宁买房子结婚为由,用其儿媳妇陈某的名字,汤某某自己写借条,叫出纳到甲山信用社从村委会集体资金账户转入其儿媳妇的个人建行卡中。同时,还有5.40万元是汤某某自己借的钱未还。
此外,汤某某还于2010年12月13日用公款购进价格为77.84万元丰田汽车一台供家人使用,2014年4月25日汤某某的女婿将该车以38万元的价格卖给桂林市阳朔县高田镇人廖某某,为逃避交税,发票上写的是6.50万元。
汤某某作为甲山村委党支部原书记、共产党员,在任职期间,违反民主集中制,大搞“一言堂”,不经村委会议集体决定,擅自作主将集体资金借给外单位和个人(亲戚、本人),并用集体资金购买一台70多万元的丰田汽车供家人使用后私下卖掉,违纪数额巨大,影响极坏。2015年9月8日经秀峰区甲山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并报秀峰区纪委批准,给予汤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教训深刻:要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蚊蝇之腐猛于虎!汤某某案件是“小官大贪”的典型腐败案件,这种现象正成为破坏农村法治建设的一大罪魁祸首,其对社会公平正义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汤某某的严重违纪违法,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其行为不仅给村集体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给本人和家庭酿成了灾难性的后果。该案件给我们留下了沉痛的教训,也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深刻的警示。
分析汤某某走向违纪违法的过程,秀峰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主观上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汤某某担任村主要领导后,在与外界接触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二是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问题、大额度资金收支上不集体研究决定,独断专行。三是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和出纳之间缺乏有效配合,存在做账不及时、不规范,或无经手人、报账白条较多,票据不规范现象。四是对村级监督机制形同虚设,为汤某某侵占和挪用集体资金开启了贪腐的“绿灯”,致使汤某某侵占和挪用集体资金行为长达12年之久没有被发现,从小贪最终变成了大贪。
村委会主任是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者,党支部书记则是各级党组织联系农民群众的“神经末梢”。在一些人眼中,他们“是官非官,是民非民”。除了村干部价值观偏移,直接催化贪腐行为外,法律法规形同虚设、民主监督流于形式,也是村官腐败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警惕和防止一些村干部理想信念的滑坡与动摇,必须提高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必须保持案件审查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加强对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约束,防止一些村干部“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思想出现,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新闻推荐
莫雅平简介莫雅平,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桂林市作协副主席。1966年出生于湖南省绥宁县,毕业于北京大学英语系,曾任文学编辑25年,现为执业律师。有《魔鬼辞典》《匹克威克外传》《李柯克幽默作品选》《汤姆...
阳朔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阳朔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