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递公司里,民警抓获嫌疑人。(警方供图)
今天是“6·26国际禁毒日”,各式各样的禁毒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呈现在市民面前。然而,加强禁毒宣传力度,固然能对社会吸、贩毒行为起到一定的影响,但要想创造一个真正“无毒”、“健康”的社会环境,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无疑离不开公安机关对吸毒、贩毒等违法行为的坚决打击。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民警通报了四起近期破获的富有代表性的真实案例。从中记者也看到,在这些案例中,毒贩们为了逃避抓捕,吸毒、贩毒手法可谓是“千变万化”——— 有的藏身山野聚众吸毒,有的远程“遥控”从不露面,有的借助网络平台贩卖毒品,但无论是什么花样,都被民警一一识破,最终难逃法网。
通过这些民警与毒贩斗智斗勇的真实案例,我们看到了公安机关对吸、贩毒行为坚决打击的态度,也让市民吃下“定心丸”。
●毒窝藏匿深山 警力深夜奇袭
今年2月底,荔浦县公安局接到了群众举报称,在新坪镇桂东村附近的一个山坳里一民房白天无人在家,夜里却不停地发出喧闹的人声,还经常有村里的“瘾君子”进出,怀疑有人聚众吸毒。禁毒大队民警立即组织警力深入到新坪镇桂东村进行摸排。
经过几个昼夜的侦查,民警发现居民反映的可疑民房,群山包围,平时很少有村民进入,但一到晚上就有年轻的男男女女进入。一天晚上,民警乔装打扮,敲开了这间可疑民房的房门,虽未能直接进入屋内,但还是看到了一些散落的吸毒器具。民警由此判定这处“可疑民房”确实是个隐藏的“毒窝”。
3月1日晚,民警认真部署,决心铲除“毒窝”。当晚9时许,百余警力在附近集结完毕,之后沿着山路潜伏前进,2个小时后,在小屋周围形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包围网”。
此时,可疑房间里传出劲爆的DJ音乐,指挥员一声令下,民警迅速扑向房间……“警察,不许动!”民警破门而入,迅速将房间内的人员控制,当场抓获55名可疑人员,缴获毒品370.35克及一批吸毒工具。经过两个昼夜的审讯侦查,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等4人对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后,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等4人被刑事拘留,36人因吸食毒品被依法治安处罚,15人教育警告。
民警表示,对于一些藏身在边远山村,或是隐蔽在居民房里的吸、贩毒窝点,公安机关会有意识地在乡镇、村屯、街道、社区中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大力发动群众,充分利用群众的力量,从群众中寻找线索和信息。另外,还要加大对出租房、居民区的走访和排查,熟悉掌握辖区群众情况,提高发现外来可疑人员的能力。
●民警顺藤摸瓜 抓捕神秘“米姐”
2015年底,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在侦破多起零包贩毒案件时,发现一名神秘女子。据毒贩供述,他们的毒品来源都是这个叫“米姐”的女子,但“米姐”行事十分谨慎,交易时一直坚持“单线联系”、“人货分离”。作为下线毒贩,对“米姐”都是只知其名、不知其人。民警对“米姐”的抓捕,也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2月,禁毒支队联合七星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毒贩向警方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贩毒行为,为了减轻刑罚,还供出自己的上线“米姐”,并说出了“米姐”有个情夫唐某。这名毒贩说,平时“米姐”负责掌管毒品交易的账目,而唐某负责“抛头露面”管理毒品网络、市场。
民警顺藤摸瓜,把侦查“突破口”放在唐某身上。经过两个多月的耐心侦查,最终掌握了唐某的行踪,同时也掌握了两人合住的出租房位置。4月24日中午,民警蹲守在唐某用于藏毒的六狮洲一出租房外,利用唐某从广州汕头购买冰毒回程的时机,将其抓获,并从房内搜出4公斤冰毒。
与此同时,另一小组侦查员抵达“米姐”所居住的出租房内。“米姐”起初表现冷静,自恃没有毒品清白无辜,当民警从房间隐蔽处搜查到该团伙毒品交易明细与毒资使用记录时,她立刻瘫软不语。至此,在市公安局领导的周密部署和精心组织下,禁毒支队联合七星公安分局一举摧毁了这个长期活跃于桂林市内的贩毒团伙。
办案民警说,针对此类较为复杂的案件,查处的关键措施是建立定期查处制度。要将定期查处作为常态化的工作手段持续不断地开展,对辖区出租房、娱乐场所加大整治力度,建立“敏感地带”巡察机制,减少涉毒行为发生。同时,在办案时要做好调查摸底和情报收集工作。对待相关案件,要采用并案处理、连通办案的思维方式,不漏掉任何破案线索。
●细心摸排发现线索 捣毁网络贩毒平台
随着QQ、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兴起,网络购物平台也日趋成熟,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利用现代科技提供的便利,进行网上贩毒行为。不久前,全州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就破获了一起典型的网络贩毒案,抓获两名利用腾讯QQ、支付宝平台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
2015年6月,全州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获得线索——— 在全州县黄沙河镇前进街上,一名叫蒋某的男子可能正在以网络销售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贩卖毒品。全州禁毒大队立即展开侦查,发现该嫌疑人通过在QQ群里发布贩毒信息,联系买主后,商定毒品数量和价款,通过银行卡或者支付宝收取毒资,采用邮政快递服务方式,将毒品冰毒藏匿进茶叶盒内,通过快递邮寄给买家。
虽然民警掌握了一定证据,但是嫌疑人蒋某十分狡猾,在邮寄物品时一般不会写真实的发件人信息,因此民警要获得确实证据,需要长期布控。
直到去年9月份,一个周末的中午,对蒋某实施监控的民警传回线报称,蒋某与一女孩再次出现在县城一个邮寄快递公司,向外省邮寄茶叶,怀疑茶叶内可能夹藏有毒品。随后,民警对蒋某邮寄的包裹进行检查,发现里面果然藏着10余克冰毒。最终,掌握了确凿证据后,民警很快就将蒋某抓获、收押。
民警介绍,为了减少利用网络平台和快递、物流渠道进行毒品贩卖的案件发生,公安部门将加大网络巡查力度,同时联合工商、邮政、交通等部门切实强化对物流寄递行业的监管力度,与物流寄递业签订《禁毒责任状》,督促物流寄递企业认真落实实名登记、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个100%”,最大限度地切断毒品流通渠道。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辨识毒品的知识,提高物流公司员工的警惕性。
●吞异物避打击 民警坚决收押
去年11月27日10时,阳朔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到线索称,阳朔镇某酒店202号房里,住着一名外号叫“小海”的男子,身上可能带有毒品。接到信息后,禁毒大队立即赶到该酒店进行核查。
为避免民警直接查房惊动“小海”毁灭证据,民警让酒店服务员敲开房门。待房门打开后,民警冲进房间内将一男一女抓获。经核实,该男子正是“小海”,阳朔兴坪镇人;房内女子为其妻子莫某。
搜查后,民警在房间内和“小海”的背包内发现50余包冰毒和海洛因,毒品净重40余克。“小海”对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对“小海”办理拘留手续时,发现“小海”神色异样,头上还一直冒汗。民警意识到情况不对,就赶紧将他带到阳朔县医院体检,结果发现“小海”腹中有异物。
“小海”供述称,他经常贩卖毒品,从一些“有经验”的同行那里听说,为避免抓获后被关押,可以在被抓之前就吞食异物。而当天被抓时,他顺手就扯下了衣服的拉链头,一口吞了下去。
出于安全考虑,阳朔县看守所拒收“小海”。但是,要打击贩毒分子的嚣张气焰,决不能让“小海”逃避责罚。于是,禁毒民警连夜将“小海”送到医院进行紧急处理。最终,“小海”腹内的拉链头于去年12月1日成功排除。
之后,禁毒大队民警立即将他接回押送进阳朔县看守所。民警说,“小海”的经历就是给那些妄图通过吞食异物、自伤自残逃避打击的犯罪分子敲响了警钟。
对待类似的“投机者”,民警将根据法律规定和程序,把其送往特殊羁押场所,待消除隐患后,将依法进行关押,等待他们仍将是法律的审判。
记者陆鑫通讯员苏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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