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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桂林市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桂林日报 2015-06-05 00:39   https://www.yybnet.ne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现发布《2014年度桂林市环境状况公报》。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邓学云

一、综述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环保厅的指导下,我们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基层建设年”为主题,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污染减排、大气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加强饮用水专项检查力度,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制定漓江城区段保洁标准和督察办法;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成功创建14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26个自治区级生态村;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机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推行环境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各项重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有力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14年桂林市环境质量总体维持较好水平。全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0天;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总体良好;市区声环境质量保持“较好”等级。2014年桂林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均值未能达到二级标准,超标项目为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

二、水环境

1、状况

(1)河流水环境质量状况

漓江:

●兴安县段、灵川县段、市区段、阳朔县段等水质良好。污染物浓度处于较低水平,各项监测评价指标的达标率为100%。

●支流----小东江:各项监测评价指标达标率为100%。

●支流----桃花江:各项监测评价指标达标率为100%。

●支流----相思江:各项监测评价指标达标率为100%。

湘江:全州县段、兴安县段以及支流灌江水质良好。污染物浓度处于较低水平,各项监测评价指标达标率为100%。

洛清江:水质良好。各项监测评价指标的达标率为100%。

桂江:干流以及支流恭城河、荔浦河水质良好。各项监测评价指标达标率为100%。

资江:水质良好。污染物浓度处于较低水平,各项监测评价指标的达标率为100%。

浔江:水质良好。污染物浓度处于较低水平,各项监测评价指标的达标率为100%。

(2)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市区和各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均为河流型地表水。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除粪大肠菌群存在不同程度超标外,其它监测评价项目全部达到国家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标准。

南方的气候特点使得水体较易孳生各类细菌,粪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普遍存在于南方城市的水体中。经自来水厂处理后,水源水中粪大肠菌群指标能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不影响饮用水的水质。

(3)青狮潭水库水质状况

青狮潭水库水质良好,为Ⅲ类水质,除部分点位总氮、总磷项目超过其Ⅱ类保护标准外,其余监测项目皆达标。各监测点位水质营养状态级别为中营养,定性评价为优良。

(4)风景湖塘水水质状况

市区风景湖塘水除总氮、总磷超过Ⅳ类水功能区保护标准外,其余评价项目均达到保护标准。除芳莲池上半年水质营养状态级别为轻度富营养以外,其余5个湖塘水质营养状态级别为中营养。

(5)地下水

市区地下水水质良好,超标项目呈点状分布,主要污染物是氮化合物。

2、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3838.32万吨。工业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7838万吨和0.0491万吨。

3、措施与行动

(1)加强饮用水源监管:一是开展桂林市四个水厂饮用水源安全隐患的排查;二是重点针对今年人大政协提案议案涉及的南溪河、小东江、乌金河开展调研及答复;三是完成桂林市备用水源论证报告;四是开展漓江流域雍水坝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五是完成2013年桂林市地级以上和地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自查报告;六是完成桂林市十二县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和技术报告的编制及上报;七是全力抓好漓江市区段病死牲畜尸体的打捞工作,共打捞和无害化处置病死牲畜593头,较好地维护了漓江市区段的水体清洁。八是开展了对青狮潭水库水质的加密监测工作。通过监测,青狮潭水库水质已达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

(2)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一是按照自治区环保厅有关要求,完成了2014年桂林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情况的相关调查及汇报,配合自治区污垃办开展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专项督查工作。二是完成了广西“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与再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期评估相关资料的填报工作。三是完成了桂林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临桂县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恭城县城区污水管网扩建工程项目等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确保当年完成相关减排项目。

三、空气环境

1、状况

(1)市区

二氧化硫:2014年桂林市区二氧化硫日均值浓度范围为2-139μg/m3,年均值为22μg/m3,与去年相比,二氧化硫浓度减少18.5%。

二氧化氮:2014年桂林市区二氧化氮日均值浓度范围为9-112μg/m3,年均值为28μg/m3,与去年相比,二氧化氮浓度减少9.7%。

可吸入颗粒物:2014年桂林市区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12-336μg/m3,年均值为86μg/m3,与去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增加2.4%。

一氧化碳:2014年一氧化碳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4-3.5mg/m3,年均值为2.0mg/m3,与去年相比,一氧化碳浓度减少4.8%。

臭氧:2014年桂林市区臭氧日均值浓度范围为11-217μg/m3,年均值为:136μg/m3,与去年相比,臭氧浓度减少7.5%。

细颗粒物:2014年桂林市区细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13-256μg/m3,年均值为66μg/m3,与去年相比,细颗粒物浓度持平。

降水:2014年降水pH值年均值为4.84,酸雨频率为63.95%,与上年度相比降水pH值年均值下降0.20,酸雨频率上升7.8个百分点,全年pH值范围3.74~8.29。

桂林市区按照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单因子评价,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年均值达到一级标准;二氧化硫、臭氧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值超出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污染指数(API)

2014年桂林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为89.3%,空气污染指数(API)指数范围12~193,92天空气污染指数(API)为一级,234天空气污染指数(API)为二级,39天空气污染指数(API)为三级。与2013年相比,空气优良率下降2.2个百分比。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2014年桂林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68.5%,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28~306,70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为一级,180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为二级,72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为三级,26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为四级,13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为五级,1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为六级。

(2)各县

桂林市12个县按照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单因子评价,12个县县城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2、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市工业企业排放工业废气889.34亿立方米,工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3.2687万吨、2.5816万吨、1.5721万吨。

3、措施与行动

2014年,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一是初步弄清了机动车尾气、燃煤源、工业工艺源、扬尘源等四类污染源为桂林市的空气的主要污染源,占污染比例的80%以上。加大对2002-2005的老旧机动车数量以及重点地区的燃煤型锅炉进行调查,初步掌握了关键性的基础数据。二是与公安局联合开展机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共拦停疑似冒黑烟机动车辆56辆,查处12辆,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26.863万多张,其中新车绿标57823张。三是编制《2014-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推动实施机动车排气、城市燃煤锅炉整治、城市生活源整治、城市扬尘治理、工业污染防治、清洁能源使用等六大工程。四是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卫生等五大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方案作为五大专项治理方案之一,明确提出了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划定市区及近郊黄标车限行区域、淘汰黄标车、报废老旧机动车、整治周边砖厂、改造和淘汰燃煤小锅炉、治理采石场、治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严格控制生活污染源、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等九项具体的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及责任主体,同时,方案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务求实效、督促检查、落实问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务必确保专项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四、声环境

1、状况

(1)市区

●噪声功能区定期监测:4类区夜间超标,其他功能区均达标。夜间超标率25.0%,最大超标7.2分贝。与上年相比,1、2类区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有所下降,3、4类区昼间和夜间均有所上升。

●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1分贝,按HJ 640-20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等级划分属于二级。与上年相比,上升0.2分贝;在监测区域中,暴露在60分贝以上的面积占总网格面积的3.9%,与去年相比下降2.4个百分点。噪声源构成比中生活噪声占首位,声源强度交通噪声占首位。

●交通干线噪声监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7分贝,按HJ640-20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等级划分属于二级。与上年相比,上升0.2分贝。大于70分贝的路段长度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38.3%,小于70分贝的路段长度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61.7%,说明桂林市大部分监测路段的等效声级低于70分贝国家控制值。

(2)各县

阳朔、临桂、全州、兴安、永福、灵川、灌阳、龙胜、资源、平乐、荔浦、恭城12个辖县县城进行了噪声功能区定期监测,12个县各功能区监测结果均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2、措施与行动

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工作,桂林市2014年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声环境功能区噪声得到有效的控制,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污染管理的规定,开展噪声达标区巩固建设工作,扩展调整噪声达标区范围。

五、生态环境

1、状况

桂林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利于动植物生长,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目前全市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银杉、资源冷杉、红豆杉、南方红豆杉、钟萼木、香果树、银杏7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6种;桂林矿产资源也比较丰富,主要有赤铁矿、黄铁矿、褐铁矿、铅、重晶石、花岗岩等40多种。桂林市最著名的保护植物是被誉为植物界“大熊猫”之称的“国宝级”保护植物银杉。银杉是中国特有的世界珍稀树种,50年前它的发现曾引起全球的轰动,花坪自然保护区的银杉已成为桂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张名片。

桂林市已建立12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27077公顷,占桂林国土面积的15.36%,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猫儿山、花坪和千家洞),属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9处。自然保护区集中在龙胜、兴安、资源、灵川、恭城、临桂、灌阳、阳朔、全州、永福、荔浦等11个县。除桂林南边村国际泥盆——— 石炭系界线副层型剖面自然保护区属地质部门管辖外,其余11个自然保护区均属林业部门管理。自然保护区类型主要以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为主,其面积占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98.86%,野生动物类型占1.13%,地质遗迹类型面积仅25.04公顷,比重极微。

2、措施与行动

一是成功创建10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26个自治区级生态村。2014年5月,自治区的生态创建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现场会在桂林市兴安县召开,桂林市的生态创建工作继续走在全区先列。二是获得9个广西生态引导资金项目共计515万元,支持灵川、资源等6县的种植养殖项目,为县域生态经济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桂林市2014年共获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36个,总投资8550万元。四是积极开展2013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工作,2013年项目共计235个,其中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系统建设项目219个,垃圾中转站16个,资金2.05亿。目前,95%的项目都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验收工作。五是顺利通过了自治区环保厅对桂林市2010-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检查。

六、固体废物

1、状况

(1)工业固体废物

桂林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62.97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39.04万吨,处置量为0.35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5.3%。

(2)生活垃圾

桂林市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8.57万吨,清运率为100%,无害化处理率100%。

(3)危险废物

桂林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0813万吨,处置量为0.0760万吨,贮存量为0.0053万吨,处置率为93.5%。

医疗危险废物收处量为0.247万吨,安全处置率为100%。

2、措施与行动

(1)以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为发展方向,对工业危险废物的处置与管理日趋规范。

(2)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正常。市区有小型垃圾运转站14个、临时垃圾收运站7个,机动运输车辆145辆,非机动车辆1500辆。环卫系统对城区住户、单位采取上门收集垃圾方式,每天收集一次,垃圾收运达到日产日清。

(3)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及监管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更规范的归类,基本做到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完全分开。

七、辐射安全管理

桂林市放射源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医疗、通讯、科研等领域。放射源核素主要有137Cs、60Co、147Pm、192Ir、238Pu、99Tc、131I、125I、89Sr、153Sm等。根据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最新登记情况,2014年桂林市普通涉源单位203家,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202家,1家持有的放射源的企业已豁免管理。登记在册射线装置473套,Ⅱ类射线装置61套,Ⅲ类射线装置412套。主要分布在辐照、水泥、医疗、科研、造纸等行业,用于辐照消毒、灭菌以及基因变异等功能、水泥行业的料位计、医疗行业的治疗仪、造纸行业的测厚仪以及科学研究等。放射性环境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加大对桂林市放射源的管理力度,保障放射源的环境安全,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强化对桂林市涉及核与辐射安全的单位日常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规范安全与防护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核辐射对公众、社会和环境的影响。通过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转移收贮桂林市灵川县四家已停用企业的19枚、平乐县一破产企业1枚、市区两家停用企业2枚,共计22枚废旧放射源。2014年度,桂林市没有发生放射源丢失和核辐射安全事故。

八、环境管理

1、法制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桂林市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提升环境行政执法效能,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即时制止环境违法和犯罪活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意见》、环保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制订了《关于建立桂林市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举办“环境保护与城市生态建设”专题研讨班和“行政执法环境法律法规”培训班,组织政府部门、企业、环保系统等单位的人员参加培训班,提高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自觉性,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

2、环境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配合渣土办、住建局、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行动。认真开展“绿色卫士·2014”环境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全市(含区、县)共出动28个检查组,出动人员188人次、车辆50台次,检查企业112家,发现19个环境安全隐患点,下达了6份整改通知书。二是加大现场环境监管。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制度,2014年市环保局共出动1331人次,检查排污企业544家。对新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现场开展跟踪检查,对28个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批复同意其进行试生产,对12个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试生产批复;对市区新建的48个房地产建设项目及时进行跟踪检查。三是规范行政处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42件,处罚金额101.03万元,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备案审查20件,处罚金额14800元;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6件。

3、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一是加强扩权强县。下放环评审批事项共14大方面54个类别,进一步扩大县级环保部门审批自主权,加快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速度和效率。二是努力提高效能。在缩短50%审批时间基础上,再次压缩25%,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项目的审批时间,分别由法定的60、30、15个工作日,承诺的30、15、7个工作日再次缩短至23个工作日、13个工作日和6个工作日。三是积极开展规划环评。共完成了《桂林市铁合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12-2015年)》、《桂林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山水科技园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产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工作。四是全面完成项目审批。市、县(区)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1196个申报项目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其中纳入自治区层面的重大项目11个,并对32个不符合环评审批条件建设项目的环评材料分别给予退回或暂缓审批的处理。

4、“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督促项目业主根据“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按环评审批意见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2014年,全市共对60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三同时”执行合格率为100%。

5、污染减排

以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把污染减排作为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以环境倒逼机制为契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2014年总量减排工作。2014年全市列入自治区年度总量减排任务计划项目155项已全部完成。其中,污水处理厂项目16项;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121项;氮氧化物工程减排项目5项;大气结构减排项目10项;大气工程减排项目1项;水污染物结构减排项目1项;水污染物工程减排项目1项。全市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项目完成了既定的目标进度。经自治区环保厅考核,桂林市4项总量控制指标基本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6、环境在线监控

一是顺利完成国家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目标任务,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0.44%。二是组织完成桂林市可控国控企业在线监控设备验收工作,共组织完成荔浦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12套自动监控设备环保竣工验收。三是加强重点监控企业实施日常监控管理。桂林市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46个监控点位)1—12月份自动监控设施联网运转率统计为93.24%,数据平均完整率统计为93.21%,达到自治区环保厅桂环发〔2013〕21号文提出的“保证所运行的监控设施运转率、数据传输完整率达95%以上”的要求。非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16个监控点位)1-12月份自动监控设施联网运转率为78.38%,数据平均完整率统计为80.33%。四是加强对环境监察基层人员的培训,全年共组织开展了3次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业务培训,提升了基层环境监察人员的技术水平。五是完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考核,完成对全市在线监控设备社会化运行企业的2013年第三、第四季度,2014年第一季度的社会化运行考核,核发2013年第三、第四季度补助资金总计606612元。六是开展在线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全市各属地管理部门对桂林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专项检查,要求企业落实整改。七是规范管理,促进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确保2014年桂林市总量减排考核指标“传输有效率”达标相关工作的通知》(市环[2014]52号),对列入国家考核的企业,在减排监测体系档案上做到“一厂一册”,分类管理;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监管职责。

7、排污收费、排污申报

加强排污申报登记核定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审核外,还结合现场检查时掌握的排污动态情况对填报数据进行类比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排污单位更正,确保了排污申报数据的质量。2014年共对市区110家工业企业排污单位及54家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坚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的原则,仔细核定排污单位排污量和排污费。全年共开征排污单位121家次,征收排污费共670.9万元。其中工业企业排污费131.1万元,建筑施工排污费539.8万元。为进一步规范排污费核定程序、核定标准和执法行为,2014年4月组织对阳朔、平乐和荔浦县开展了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工作。根据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应县环境保护局下发了《排污费征收稽查意见书》,同时要求其他县环境保护局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完善排污费征收程序。根据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区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的通知》、《2014年广西钢铁及水泥行业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桂林市基本情况,于2014年9月开展了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

8、环境统计

为客观、全面地掌握桂林市污染物排放状况,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围绕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和“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精心组织全市环境统计工作,切实贯彻环境保护部“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认真准备、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对重点工业企业的调查、数据填报、数据录入、数据会审、数据上报等环境统计各阶段工作。2014年,桂林市共完成环境统计调查重点工业源企业45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238家、污水处理厂26家、生活垃圾处理厂7家、危险废物处置厂1家,完成环境管理报表131项。

9、环保资金投入

2014年桂林市环保局积极组织申报中央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全年共获得各级环保各项补助资金8281.93万元。其中: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50万元;中央农村环境保护资金2250万元;中央及自治区农村环境保护资金4200万元;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340万元;2014年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补助资金172万元;市本级财政环保专项资金共869.93万元。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推动了桂林市各项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10、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2014年继续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启动修订《桂林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推动出台《桂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组织编制《资江流域重金属水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规范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含修订)、评估、备案、信息公开、管理、培训、演练等工作;二是加强应急基础能力建设,配备了多功能水上快艇等一批专业应急设备,制定了《桂林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成立了桂林市环保局环境应急专家库;三是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科学处置了灌江水污染事件,确保了桂林市的水环境安全;四是加强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组织了201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设置了应急响应启动、综合协调等6个科目,达到了锻炼提升能力、检验应急预案的目的;五是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下发了《关于加强县域河流水质监控预警工作的通知》,有效填补了桂林县域环境监控预警工作的空白,加强了枯水期、汛期及重大节假日,尤其是自治区“两会一节一赛”期间的环境应急值守工作,坚持实施“零报告”制度。

11、机动车尾气监督管理

桂林市机动车辆尾气污染监督管理办公室积极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并出台方案和法规性文件共9项;划定全市“黄标车”限行区域分时间限行;完成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建设;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含12县)设立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站点19个,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启动新购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9月1日起全面展开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首次核发(免检、免收费)工作,全年完成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28.3万张(新车绿标5.8万张),其中新车环保标志发放率100%,在用车(含新车)环保标志发放率81.63%;配合公安部门强制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共12495辆,淘汰率达127.02%,超额完成年度淘汰报废机动车任务;市建成内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47个,储油库1个,油罐车容积486立方米,顺利完成2014年度桂林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九、公众参与

1、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2014年承办市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21件。按要求全部答复,实现提案议案解决率100%,“当面沟通”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

2、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及时调处污染纠纷及污染事故,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369”环保投诉热线是桂林市环境保护局的对外窗口,是桂林市环境保护系统面向社会、联系群众的纽带,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社会上影响面大。近年来,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日益增强,群众对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信访及通过“12369”的投诉量大幅度上升。为理顺工作关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4年4月份市环境保护局将信访处置工作交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牵头负责,成立了信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察支队使用一台固定电脑并指定2名同志专门负责信访件的收集、分发和处理回复工作。全年共接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182件(含区厅转办110件),其中建筑施工噪声有754件,共出动2481人次调处各类环境污染投诉,处理率达100%,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十、宣传教育

2014年,市环境保护局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环境安全等环保重点工作开展宣传,通过系列报道、专题采访等形式,在全市各大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据统计,2014年,桂林日报刊登环保稿件78篇,其中头版24篇,桂林晚报刊登环保稿件77篇,桂林电视台《桂林新闻》和《身边》栏目共播发环境保护报道235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4月22日,与市国土资源局在市中心广场联合开展了纪念“4·22”世界地球日暨“蓝天工程”启动仪式宣传活动。6月5日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现场宣传活动。11月-12月,在为期2个月的环保法宣传月期间,在全市开展了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学习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镇、进环保组织的“五进”活动。

继续深入开展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桂林市中山中学等9家学校获得了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称号,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通过了市级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考核。

十一、环保科技

1、环境监测

2014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按时完成了重点流域(国控断面)水质监测、自治区控制断面水质监测、市控制断面水质监测、市区风景湖塘水水质监测以及青狮潭水库水质监测等地表水水质例行监测工作,获取监测数据8040个。每月对市区四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获取监测数据8784个。开展了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7个监测点位、区域声环境质量206个点位、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52个点位监测工作,共获取监测数据2016个。降水监测做到逢雨必测、定期上报,共采集酸雨74场,获取监测数据2736个。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固废监测工作,获取数据422个。核与辐射、地表水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转正常,监测数据准确直报自治区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按时完成日报、周报、月报工作,共上报空气质量日报365期,空气质量周报52期,空气质量月报12期,对公众实时发布AQI信息;水质自动监测共获取日均监测数据8395个。

开展36家国控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和28家在线仪器比对监测,共获取监测数据8003个。全年共承接常规委托监测业务344件,受理电离、电磁辐射委托监测业务14件,对辖区内群众关于辐射问题的63起投诉进行了监测和调查。

2、环保科研

2014年市环保局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和撰写学术论文。2014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桂林市大气细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基于质谱直接测量法》、《桂林市典型污染气象分析及防控对策课题》和《大气细颗粒物排放源清单及污染防控对策研究》等课题研究。围绕年度工作重点,自筹资金10万元设立科研创新孵化资金,支持站内创新项目,2014年经技术评审后确定支持项目12个,促进了信息化管理、应急监测、大型仪器综合利用、环境辐射调查、质量综合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提升。自主开发的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安卓版(Android版)6月1日正式对外发布,进一步满足公众随时随地了解实时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需求,增加环保工作的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桂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主要开展桂林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研究、青狮潭水环境容量研究及饮用水源区划分、桂林市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调查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桂林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等13项科研项目。

2014桂林市环保局职工在科技期刊、国家级环境学术会议和国际网络论坛上发表科技论文共17篇(监测站9篇和科研所8篇论文)。其中四篇论文在《环境科学学报》《中国环境监测》和《可再生能源》等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

3、环境国际交流

2014年,桂林市环保局参加“世界地方政府环境网络论坛”,并作《气候变化中的桂林水环境问题对策》专题发言----“东亚”区地方政府组织的国际环保网络交流。由韩国济州倡议,相关东亚国家地方政府及友好城市,组成了一个《世界地方政府环境网络论坛》,自2013年起,相关七个城市和地区(韩国济州、韩国仁川、马来西亚兰卡威、中国山东省、中国广西桂林市、中国黑龙江绥汾河、吉林丹东市和俄罗斯海参崴)开展了环境问题的交流活动。项目以影响世界环境的重大议题,以各国地方政府参与的形式,以互联网的环境网站和远程网络的网络论坛为载体,开展讨论环境问题的对话。网络论坛,是“互联网外交”的方式,借助于信息技术的运用发展,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网络论坛、国际远程视频会议等新的技术手段开展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费用低,投资少,也能达到国际交流和发出声音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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