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文烨)2014年,桂林市精心实施上年获自治区批准的7个“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项目,紧紧围绕建设“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十六字做文章,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7个试点建设乡村共完成村内道路硬化19.78公里,村内小型水利设施15个,村内公共活动场所8180平方米,环卫设施22个,美化亮化工程架设路灯416盏,植树绿化1432株,其他公共设施15个。
“美丽乡村”建设是自治区2013年结合“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开展的一项工作,旨在通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促进乡村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3年,桂林市资源县中峰镇老王家屯、阳朔县高田镇竹蔸寨、荔浦县马岭镇银龙古寨、灌阳县新圩镇小龙村等7个乡村被列入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它们有的是历史文化名村,有的是重点风景区周边村,有的是特色产业村等。为了使这些乡村更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14年,桂林市预算安排财政奖补资金2531万元,实际支出2464万元,使“美丽乡村”各项软硬件设施得到完善,村容村貌得到进一步提升。
资源县中峰镇老王家屯以种植蜜梨、红提等优质水果为主,是全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和“广西特色名镇名村”,但是村中各种公益设施还不够完善,去年通过“美丽乡村”建设,硬化了2公里屯内水泥道路和4.5公里的红提长廊大道,架设了50盏太阳能路灯,(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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