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诸葛保满)连日来,阳朔县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及旅游市场乱象和市容环境乱象频频“亮剑”,从而使全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旅游市场乱象和市容环境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来,阳朔县始终把“旅游立县”战略放在首位,鼓励普通民众立足自身实际发展旅游产业,但却有一部分人误读误判旅游惠民政策,用破坏阳朔形象的行为来换取自己个人利益,在漓江沿岸、县内主要道路、景点景区周边及各乡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多达3000多处,总计约10万平方米。此外,一些旅游景点景区私自给旅行社和导游的高额回扣,严重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尾随兜售、“飞车党”抢客、欺客宰客、强迫游客消费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就像一个个疮疤长在漂亮姑娘的脸上,严重影响了美丽阳朔的旅游形象。
在违建、秩序、市容“三整治”行动中,阳朔县进一步加强了整治措施,由以往的“突击战”治标转型“持久战”标本兼治,按照“依法合规、属地为主、县级支撑、部门联动”的工作原则,加强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旅游秩序、市容环境的综合监管和治理,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以及旅游秩序乱象、破坏市容环境行为实现“零增长、零容忍、零补偿”。在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方面,阳朔县还建立了日常动态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全县范围内尤其是县城、漓江、遇龙河沿岸、景点景区周边、公路沿线等重要区域非法挖山占地建房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在旅游秩序整治方面,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导游员队伍和旅游环境为突破口,坚持标本兼治,实现“四无”,即旅游消费无宰客、旅行社经营无“黑社”、导游服务无“黑导”、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在市容环境整治方面,开展街道和集贸市场周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超门槛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对景点景区、游客集中地段尾随兜售、乞讨、卖花、乱摆摊设点等现象实施全面整顿。
据悉,今年2月13日—3月4日,阳朔县通过摸底调查、媒体公布、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组织依法拆除等措施,依法拆除违法建筑55处,面积8400平方米。目前,众多“违建”业主由观望到自觉“拆违”,全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旅游市场乱象和市容环境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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