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廖辛友记者申艳)用短信约在酒吧认识的女孩一起去开房,结果遭“情敌”短信警告,气不过的男子莫某对“情敌”大打出手。直到警方找到莫某,他才知道自己误会的“情敌”根本不是那么回事。7月1日,莫某涉嫌故意伤害被阳朔警方刑事拘留。
5月25日晚上,莫某跟几个男同事来到阳朔县城西街一家酒吧喝酒,几杯酒下肚之后,他发现邻桌站着一“男”三女,看见女孩样貌不错,于是端着酒杯走了过去。几番碰杯过后,莫某和他们4人很聊得来,他还偷偷发短信给自己心仪的其中一位女孩,邀她去开房,但女孩没有回应。
次日凌晨1点多,邻桌四人离开酒吧,莫某却还不死心,再次给那个女孩发短信邀约开房。不一会儿,一个陌生号码给莫某回了条短信说:“你‘撩\’我女朋友,我弄死你!”
莫某又嫉又恨,心想刚才邻桌确有一“男”,他认为短信肯定是对方发过来的。
在西街上,莫某又碰见了那一“男”三女,他上前抓住“男”子头发,把人家按倒在地上踢了两脚。
实际上,挨打的“男子”是女儿身,她姓吴,阳朔本地人,根本不是女孩的男朋友。在阳朔镇派出所,吴小姐对民警说,当晚她们姐妹4人来到酒吧喝酒,遇到莫某过来搭讪,可后来莫某却向自己姐妹提出非分的要求,并且还一再发短信骚扰,吴小姐看不过眼了,便假装那个姐妹的男朋友给莫某回了短信,警告对方,谁知惹了一顿打。
7月1日,莫某被阳朔警方抓获。在听说自己打的是女孩之后,莫某很惊讶地说:“那人短发,身材瘦小,穿的是T恤、牛仔裤、运动鞋,声音也像男的,我一直以为她是男的。”莫某好后悔,说要是早知道人家是女孩子,他肯定不会动手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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