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上,女售票员向乘客收取20元车费。
女售票员给记者两张面额20元的发票。
本报讯(记者阳颜杨亚文/摄)昨天,余小姐致电晚报热线称,“五一”小长假期间,她从桂林乘坐普通班车到阳朔县,明明车内公告单上最高限价是18元,可售票员却收她20元,她希望弄个明白。
为核实情况,记者昨天来到火车站的阳朔班车发车点。刚走到发车点,几名女子就凑上来问记者是否去阳朔,记者询问价格,几名女子都说“一个人20元”。
上午10点40分左右,记者上了一辆车牌号为桂HB2265的班车。
不久,车上的女售票员开始收费。3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去阳朔,售票员收了他们60元。有乘客在交钱时提出疑问:“怎么收这么贵?”售票员称:“都是这么收的。”
记者注意到,车厢内的右前侧张贴着一张《客运价格表》,公告上盖有物价部门的公章,上面显示:从桂林到阳朔,上限价是18元。
“最高限价不是18元吗?”记者问。
“现在五一,票价都是20块,平时票价是18块。”售票员答道。
“五一假期不是结束了吗?”记者又问。
“我们这里的五一假期还有两天。”售票员愣了一下后解释道。
“就算是五一假期,也不能随便收啊?”记者继续质疑。
“这个是旧表了,现在都收20块。”售票员说。同时,她还拿出一张20元的发票,说:“你看,我们的发票都是20元一张的。”她还表示,往返桂林与阳朔都是一个价。
在记者乘坐的这辆班车上,到阳朔下车的乘客都交了20元的车费。
抵达阳朔汽车站后,记者在售票厅找到了一个公告牌,上面显示桂HB2265班车的承运方是阳朔远大公司,营运方式是普通,车型是中(座),在最高票价一栏上明确标注为18元。
向晚报反映情况的余小姐认为,虽说一两块钱不多,但每个人都多收一两块,加起来也不是个小数。最关键的是,既然物价部门有最高限价,为何这些班车仍随意涨价?
物价监督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班车上应该张贴物价部门核对的客运价格表,如果有变动,也应该及时更新价格表,营运车辆按规定不能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最高上限价收取费用,如果营运人员收费的票价与车上公示的票价不一致,即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遇到不按规定收费情况,可保留证据,向物价部门投诉,物价部门会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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