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韦莎妮娜通讯员周玉祝
近年来,兴安县根据自身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通过打造产业园、建立服务站、规范问题合同、下放涉农项目,“四轮”驱动,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驶入持续健康发展快车道。
2019年,全县125个村(社区)实现集体经济总收入902.34万元,各村全部实现收入4万元以上,其中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13个。“钱袋子”鼓起来后,村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节节攀升。
有“田园牧歌”更有“产业园”42个村(社区)抱团“走花路”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是人们对村庄的刻板印象。如今,在兴安县工业集中区内的村集体经济产业园中,道路四通八达,厂房鳞次栉比,生产线上一派繁忙……18亩的园区内,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强劲音符正在奏响。
村集体蛋糕如何做大?为探索这一课题,兴安县大胆进行了不少尝试。其中之一就是将村级集体经济与工业基础有机捆绑,协调引导盘活闲置资金,引进优质企业,实现了村企合作、各取所需。
在村集体经济产业园中,42个村(社区)抱团发展,建起了产业发展区、农产品深加工区和仓储物流区。其中,标准厂房总面积65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
以工补农,以农养工。产业园依托葡萄、柑桔、甜糯玉米、毛竹、光伏等优势产业,大力招商引资。良好的营商环境、明显的区位优势,引得一大批“金凤凰”落户。目前,扬翔饲料、煜亮亮光伏、中电投等优质企业纷纷入驻园区。
记者了解到,产业园目前实行托管服务,厂房设施租赁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园区物业管理由村集体所属公司承担,负责停车场管理、安保、环境卫生等业务,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物业收入归村集体支配使用。各村因投资产业园年收入回报率超过8%,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有线上也有线下27个村级集体经济服务中心(站)助农增收
5月20日,尽管下着雨,兴安县湘漓镇双河村村级集体经济综合服务站仍有不少顾客前来选购商品。在服务站的线上商城,土特产如柑橘、鱼干、香菇等,也成了“香饽饽”。通过综合服务站线上和线下营销,双河村集体收入多了4万余元。
为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近年来,兴安县创新村级集体经济服务站模式,通过“党建+电商+物流+金融+扶贫”服务模式,引进市场化专业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产业、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服务。服务站则通过线下超市和线上商城一体化经营,展销农特产品、生活用品、家用电器、生产资料等,还提供商品、农产品、生产资料等采购销售及快递企业收寄“一条龙”服务。此外还为社员群众和驻地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保险服务。
目前,兴安县已投入200多万元,建设2个乡镇共27个村级集体经济服务中心(站)。服务中心(站)每一项交易服务都会为村集体经济增加一份收益,每年每村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2万到4万元,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向高质量、高效益、高标准迈进。
有问题更有对策规范问题合同为集体挽回126万元
看着收回来的6.5万元合同款,兴安县界首镇兴田村委党支部书记邹富贵的眉头舒展开来。在全县开展的不规范合同清理工作中,仅兴田村就实现了6份不规范合同的清理,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5万元。
今年来,兴安县重拳出击清理历年不规范合同,通过“一清、二审、三规范”程序,建立了集体资产经营审批新机制。通过村自查、乡核查、县督(抽)查三级联动摸清家底,村“两委”对村集体资产进行自查登记,乡镇对清理结果进行指导、核查,县级对清理结果随机抽查,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该县还组织纪检、司法、农业等部门依法依规联合会审,形成处置意见,并组织合同双方当事人面谈协商,达成一致的当场形成处置结果。对于拒不配合协商的,由乡镇政府和司法部门约谈提醒承包方,依法处置。通过协商或整改后,重新签订集体资产发包合同,产生直接效益。
为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审批备案长效机制,兴安县规定,村集体出租或发包资产资源,须提交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备案登记审批表、相关会议决策记录、决议公示、公告等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对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截至目前,全县共清理规范问题合同112份,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26万元。
活用资源也用足政策村民享受到改革红利
行走在兴安县华江瑶族乡杨雀村的村道上,砂石路平坦宽阔,车辆往来无阻。而之前,这里曾经是“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的乡间土路。该村驻村第一书记李德隆说,县里将村道建设项目下放后,村民们积极投工投劳,很快修好了新路。“修路为了自己走,我们能得到工钱,村集体也能得钱,这样的好事,我们欢迎。”
兴安县农村点多面广,需要把资金、项目、政策、人才等资源下沉,集中力量攻坚。该县在探索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同时,把分散在扶贫、发展改革、财政、交通、水利、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小型惠民建设项目进行了整合,用活用足政策,牢牢地“兜”住了民生底线。
兴安县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两年来,该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整合资源下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梳理涉农项目,做到应统尽统,建立下放项目“资源库”。落实“放权”措施,坚持做到把项目实施权下放基层、把资金依法使用权下放基层、把项目利润收支权下放基层。同时,县纪委监委不定期对扶贫领域相关项目推进、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用到刀刃上。村民合作社成立独资公司,通过自主承建项目或以劳务形式参与项目建设,获取工程利润或劳务费,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项目完成后,将实施结果和经济收益张榜公示,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和群众的监督。
2018年以来,兴安县共整合4500万元的涉农项目下放到村实施,村集体实现增收170多万元。今年预计增收280万元,让村民们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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