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育才(中)与同事在讨论案情。(兴安县纪委监委供图)
□本报记者文新军实习生蒋嫣
“纪检监察干部做的就是‘得罪人’的事!既然选择了纪检监察工作,就应该忠诚于这份事业!”当有人好心劝他得饶人处且饶人,少“得罪”点人时,他总这样说。
自2013年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以来,他一直奋战在审查调查工作的第一线,凭着对这份事业的热爱,在平凡的岗位上他敢于执纪监督、碰硬较真,同时也保留着一颗清正、廉洁的赤子之心,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纪检干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的神圣使命。他,就是兴安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黄育才。
从门外汉到业务骨干
2013年4月12日这一天,当时还在高尚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担任秘书的黄育才接到领导的电话,让他到县纪委跟班学习。得知能有这次跟班学习的机会,黄育才的心情既激动又忐忑不安。激动的是,在他心里,纪委是个严肃而又神圣的部门,能在这里工作,十分荣幸。不安的是,担心自己能不能胜任工作,不负领导的期待。
两天后,他来到兴安县纪委,被安排到第六纪工委协助办案。当时第六纪工委正在办理一起全县中小学征订教辅资料乱象的案件。初来乍到,黄育才协助调取、分析资料和谈话,通过多听、多看、多想、多问,逐步积累工作经验。几个月后,案子办了下来,黄育才也初步掌握了线索受理、调查取证、谈话技巧、案件移送等办案基本流程,对纪检工作有了基本的认识。
为了提升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黄育才刻苦学习钻研,在学习中掌握,在运用中提升,一方面对执纪监督的主要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做到熟练掌握,另一方面对办结的案件,注重反思分析办案过程的得与失,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经过多年的锤炼,他已然成长为审查调查的一名“行家里手”。如在主办该县某镇农机服务中心原主任刘某虚假销售农机诈骗案中,他认真研究农机购置审批、出售和补贴发放等重要节点,细致调查,合理验证,去伪存真,并牵头完善了该领域制度漏洞,受到了同事和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全县中小学征订教辅资料乱象案、某县住建局长易某受贿案;县自来水厂经理欧阳某失职案、县林业局蒋某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案……
五年来,他先后参与查办了多起大案要案,多次被抽调协助上级纪委办案,均出色完成工作任务。2013年以来,他参与或者主办违纪案件80多件次,建议给予纪律处分80多人次,涉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近30人,并获得全县执纪审查先进个人称号。
敢于“亮剑”惩腐不手软
“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案件审查调查,既要有满腔热血的工作热情,又要有敢打敢拼、敢于碰硬和忠诚履职的担当精神。”黄育才常常这样告诫自己。
2014年的一天,县纪委收到群众反映兴安县粮食局2013年上半年组织下属单位公款旅游的问题线索。
由于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前,一些单位组织职工外出旅游考察学习是比较常见的,加上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不久组织的公款旅游活动,在案件调查期间,一些打招呼说情,希望对此事网开一面的声音先后传到调查组。
黄育才深切感受到办理这个案件存在重重阻力,但他与办案组同事丝毫没有动摇,而是始终坚持原则,顶住压力,一丝不苟地按照办案程序从手头的线索中“抽丝剥茧”,逐步掌握了突破案件的重要取证依据。同年,办案组对此案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给予时任局长李某等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2017年2月,李某的接任者蒋某因违纪问题被查处,也受到了纪律处分。当时曾经有人问他“兴安县粮食局前后两任局长的问题你都参与查办了,你怕不怕别人讲你针对他们。”“我并不是在针对谁,既然他们违纪了,对他们进行查处是我的职责所在,这是我的工作。我只是履行职责,对事不对人,这和他们是不是局长或者前后任局长都没有关系。”
“他干起工作来真的是太拼,那股劲让人佩服!”这是县纪委领导对他的评价。
案发于2018年2月15日(农历大年三十)的“2·15”专案,既是兴安县监委成立后的首例留置案,也是桂林市监委自2018年1月18日挂牌成立以来县区一级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一案。由于“2·15”案犯罪嫌疑人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时间跨度长达3年之久,作为“2·15”专案组的骨干成员,黄育才与办案人员连续奋战一个多月,在数万笔流水中仔细核对每一笔资金具体发生时间、来源去向、存取汇转、交易网点等内容,逐条进行比对和跟踪,最终查清了所有资金的来龙去脉,为案件审查和追赃工作提供了最基础的数据保障。
“那时真的是没白天没黑夜,几天不睡觉是经常的事,就算睡着了做梦都是银行的流水及谈话和审讯。”回忆起办理“2·15”专案的过程,黄育才感慨万千。
对家人满怀歉疚
“家里老的小的有什么不舒服,他总是没时间去照顾。我虽然累点,但全力支持他。”提起这一点,温柔贤惠、通情达理的妻子秦泽秋有感而发。
在家人的眼里,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工作狂,以单位为家,眼里只有问题,心里只有工作。在家庭和工作二者之间,黄育才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2018年大年初二下午,身为贵港人,在外地工作一年难得回家几次的他正在老家陪伴父母,一个电话打了进来,从电话里领导声音的急促以及言语间的保密性来看,黄育才猜想应该出大事情了。
他没有多问,立即收拾行装当晚就回到了单位,投入兴安县首例留置案工作当中。在得知需要抽调办案人员时,黄育才的妻子当时刚怀二胎不到3个月,并且经检查胎象极不稳定,医生叮嘱必须卧床静养,否则存在极大风险。因双方父母身体欠佳,难以帮助照顾孩子,均待在老家,而妻子又在工作任务繁重的政府办工作,还要独自带着4岁多的女儿,家人及朋友都劝他留在妻子身边加以照顾。他顶着来自家庭的巨大压力,没有退缩和犹豫,第一时间和家人沟通争取支持,并主动担当自荐报名加入了专案组。
由于黄育才在大案要案中的出色表现,他成了领导们心目中解决重大案件的不二人选。继2018年初接手留置案之后,黄育才于2018年12月底又接到了去留置点驻守办案的艰巨任务。而就在接到任务前不久,远在贵港老家的父母双双因为身体不适住院,因为工作的关系,为人子的黄育才几乎没能在父母身边照顾,只能通过电话与家人联系并叮嘱兄弟照顾两老。
进入办案点工作后没多久,黄育才年仅4个多月的小女儿便因肺炎住院,妻子一人既要上班,还要照顾4岁的大女儿和年幼的小女儿,情况异常困难。因为工作的特殊性,当时正处于案件突破的关键时刻,他毅然决然将回兴安照看女儿的念头深深埋在心底。
“我母亲常年饱受腰椎间盘突出和糖尿病的折磨,一直想把她送到桂林医学院接受正规治疗却迟迟没有兑现。工作以来,我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我的父母、爱人和两个女儿。”谈到家里的情况,高大威猛的七尺男儿两眼饱含着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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