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新闻 临桂新闻 阳朔新闻 灵川新闻 全州新闻 平乐新闻 兴安新闻 灌阳新闻 荔蒲新闻 资源新闻 永福新闻 龙胜新闻 恭城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桂林市 > 兴安新闻 > 正文

生产销售假冒 金嗓子产品 4名被告人一审同获刑

来源:柳州晚报 2018-10-10 11:15   https://www.yybnet.net/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 为获取非法利益,桂林籍男子韦某平竟打起柳州市知名品牌金嗓子的主意,伙同他的妻子、妻弟等人自建“工厂”,生产假冒金嗓子喉宝、喉片,然后以低于正规产品的价格出售(晚报曾报道过此案)。昨日,记者从鱼峰区人民法院获悉,韦某平等4名被告人分别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4年至1年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9日,被告人韦某平、谢某全、谢某琼经预谋后,在未获得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嗓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在桂林市兴安县农科所旁的一间废弃工厂内,假冒金嗓子公司的多个注册商标,生产假金嗓子喉宝和喉片。

2016年11月至案发,韦某平等人将假的金嗓子喉宝、金嗓子喉片以每件1050元、115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到广东、江苏等地的副食品商行,亦以相同的单价将此类“金嗓子喉宝”销售给被告人莫某姣。经查,莫某姣从韦某平处共计购进货值金额为58113元的“金嗓子喉宝”,并销售至江苏、广东等地,至案发已全部销售完毕。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韦某平、谢某全、谢某琼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产品,非法经营的数额为182413元。

据悉,在本案之前,韦某平及其妻子谢某琼、妻弟谢某全就有生产假冒金嗓子产品的犯罪前科,如今已是“二进宫”。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韦某平、谢某全、谢某琼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莫某姣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最终,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韦某平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谢某全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谢某琼1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莫某姣1年1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

新闻推荐

米171直升机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近日,由自治区林业厅主办,青岛直升机航空有限公司承办的航空应急救援和综合演练在兴安县白竹铺通用机场举行。当天,3架米1...

兴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兴安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生产销售假冒 金嗓子产品 4名被告人一审同获刑)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