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文峰首席记者申艳)想着白天交警不查酒驾,侥幸上路,兴安男子孙某酒后驾车被查获,被扣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还将被降级,他追悔莫及。
5月23日上午,兴安县交警大队和兴安县公安局处突大队在县城双拥路烈士碑园路段设卡查车。上午9点左右,一辆面包车被民警拦了下来,驾车男子满脸通红,一看就是喝了酒的样子。民警随后对他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2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
驾车男子姓孙,兴安人,持有B2D驾驶证。他说自家正在修建房子,心里高兴,当天早饭就喝了两杯水酒。虽然酒后有些脸红,但他觉得自己没有醉,不会影响开车。而且他觉得交警查酒驾都是晚上的事,白天不会出来查,特别是上午八九点的时候,于是侥幸驾车上了路,“没想到还是被抓了”。
孙某这次酒后驾车,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交警依法对其驾照一次性记扣12分,并将其B2D驾驶证降级为C1D,同时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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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兴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