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倩)12月21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陈丽华带调研组深入兴安县,调研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当天,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小溶江水库大坝、库区及下游河道进行巡河检查,详细了解小溶江管理保护工作,检查水库管理运行情况,现场察看了市、县、乡镇级河长制管理公示牌,并前往兴安县河长办检查兴安县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听取该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小溶江流域面积272平方公里,河流长度55公里。流经资源、兴安和灵川等3个县,共设置各级河长17位。自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兴安县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长会议、工作督察等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调研组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要主动作为、抓住关键,准确把握工作方法;细化责任、严把节点,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健全制度、齐抓共管,大力强化实施河长制的责任担当,建立乡镇联动、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形成“合而长治”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
兴安县委、桂林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市环保局、市航务管理处、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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