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亮勇通讯员朱继龙)去年12月,兴安县城一家超市凌晨起火。消防部门勘察发现,这场火灾并非意外,而是人为造成。经过兴安警方侦查,真相浮出水面———放火者是在附近同样经营超市的王某。记者昨天从兴安警方了解到,王某已被刑拘。
老雷是兴安县城一家超市的守夜人。2016年12月12日凌晨,老雷突然被一阵刺鼻的浓烟呛醒。一看,超市里一排货物已被火焰吞没,就连铁制货架都被烧得通红。老雷来不及穿上衣服就冲出房间,提起水桶救火。半个多小时后,火总算扑灭了。
超市老板老蒋闻讯赶来,看着烧得焦黑的货架和天花板,欲哭无泪。起初,他以为是电路老化引起的火灾。但消防部门发现了蹊跷,起火点周围没有电路,更重要的是发现了汽油残留物。也就是说,这场火灾很有可能是人为造成的。
对此,兴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民警走访发现,附近小区的一个监控摄像头正对着起火超市的窗户。通过调看录像,一个嫌疑人进入警方的视线。火灾发生当晚,一个戴着帽子和口罩的男子在超市的窗户边形迹可疑。男子离开不久,超市窗户里便冒出火光。
警方通过走访调查和综合比对大量监控视频后发现,离事发超市不远的另一家超市的老板王某有作案嫌疑。“今年5月,我们去那家超市时,王某正巧不在。我们就让他的妻子带话,让他来局里接受讯问。”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如果王某作案心虚,很可能不会来。
然而,第二天,王某如约来了,神情也很淡定。这让民警对自己的推断不禁有了几分怀疑。但强装镇定的王某,还是没能逃过民警的眼睛。“他背包里带着一大瓶绿茶,说话时,不停地拿起来喝,手微微发抖,眼神也飘忽不定。这些都是紧张的表现。”民警很快发现,王某对不在场的描述也是破绽百出,“比如,他说事发时他一个人在外面喝酒喝到凌晨5点多。”
经过民警一番心理攻势,王某最终对自己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王某交代,受害人蒋老板跟人说他的超市卖假烟,他因此怀恨在心,案发当天凌晨,将一瓶汽油倒入蒋老板的超市里,点燃后就跑了。
“王某交代后,他自己也长舒了一口气。他说,天天想着这事,说出来反倒轻松了,还要当面跟受害人蒋老板道歉。”民警告诉记者,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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