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磊盈通讯员李军尹冬妮)自己的摩托车没油了,就打起了旁边三轮摩托车的主意。偷油被车主发现后,几个人扭打在一起,偷油者也在扭打中被引燃烧伤。之后烧伤者对车主提起诉讼讨要赔偿,法院依法判决后,执行人员用了三年时间终于帮他把赔偿款全数追回。
2011年12月16日,兴安县男子李某从兴安县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摩托车汽油耗尽,正当李某苦恼的时候,发现旁边停着一辆三轮摩托车,当即就从该三轮摩托车的油箱偷抽汽油注入到自己的摩托车油箱中。正在李某抽油的过程中,被车主蒋姓父子发现。两人一起把李某的摩托车推到路边并对李某进行拉扯,在相互拉扯的过程中汽油淋到李某身上,而蒋父在用随身携带的电棒电击李某时,却将李某身上的汽油点燃,导致李某双手及颈部烧伤,衣物、手机也被损坏,李某受伤后被送至兴安县人民医院住院救治,因治疗费问题,李某将蒋姓父子起诉至兴安法院。
经兴安法院审理,蒋姓父子连带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8015.1元。判决生效后,蒋姓父子拒绝支付赔偿款,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人员刚开始还可以联系上蒋姓父子,但每次联系对方都只是口头答应,却不付诸行动。之后干脆不接电话,再之后就已经停机,无法再联系。为此,承办法官多次查询两人财产信息,并多方打听两人下落,却一直没有结果。就这样,案件进行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被迫搁置了三年。
直到今年3月份,承办法官再次查询两人的银行账户,发现蒋父在广东的银行有一个余额为1000多元的账户,承办法官觉得这可能是蒋父在广东打工的工资账户,并在持续观察后对其进行了冻结。4月5日,蒋父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询问工资账户被冻结一事,确认是因李某案件被冻结之后,他当即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
4月7日,承办法官约来李某与蒋姓父子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蒋子一次性支付本金及利息1万元,其余利息李某放弃。当天下午,蒋子将1万元案款缴入兴安法院执行款专户,承办法官寻寻觅觅三年的案件终于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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