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天时间,桂林兴安男子秦某在抢完私人诊所后又抢了一家服装店,并主动要求被抢者报案,警方抓住秦某后他竟然说,自己染上毒瘾又失了恋,早就想坐牢了。1月5日,兴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秦某终于“如愿以偿”,领刑7年6个月。
秦某是桂林市兴安县崔家乡人,今年31岁,初中文化。2015年9月11日13时许,他一个人跑到兴安县兴安镇城区桂善街的一家私人诊所。看到店内只有一个医生,秦某马上抽出短刀,将对方身上的400元现金抢走。
2015年9月12日17时20分许,他又跑到兴安镇教育路口的一家男装店内,假装选购衣服,并试穿了一条牛仔裤、一件长袖棉T恤、一双皮鞋和一条皮带,当导购员满心欢喜地等待秦某付账时,却看到秦某抽出了一把短刀。
“你们衣服这么贵谁买得起?我要抢走,你们可以报警。”趁几个店员惊慌失措之时,秦某拔腿就跑,店员也很快报了警。
2015年9月15日,正当警方追查秦某下落之际,他又跑去兴安镇董田村委的一家棺材铺内,将店老板停放在店内的一辆电动车骑走了。不过这次,秦某的运气没那么好,老板报警后,警方很快抓住了他。
在警方的审讯中,秦某对自己抢劫、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当警方问起对方的犯案动机时,秦某却嚎啕大哭道:“我染上毒瘾,女朋友还跟我分手了,不去坐牢还能干啥?”
原来,自从去年染上毒瘾以后,秦某一直颓靡不振,他的女朋友看不下去,跟他提出了分手。对于秦某来说,女朋友的这一举动无疑是雪上加霜,绝望的他甚至想要一死了之。后来,他突然想到,去坐牢可能是个好办法,既可以疗情伤还可以戒掉自己并不是很大的毒瘾。于是他在接连两天时间内抢劫了私人诊所和男装店,看到警察并未迅速找来,就又偷了一辆电动车。
1月5日,早已悔青了肠子的秦某终于“如愿以偿”:兴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秦某抢劫、盗窃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据《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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