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胡思进李敏记者周文俊)兴安县一名刚出生20多天的婴儿两次喝了某品牌的配方奶粉,竟然都出现了过敏症状,婴儿家属愤而投诉到工商部门。近日,经调解,该品牌奶粉经销商给婴儿及其家属赔偿医药费和补偿共计4900元。
2013年12月27日上午,年轻的父亲秦某焦急地来到兴安县工商局投诉反映:其刚出生20多天的孩子因为食用某品牌的奶粉出现过敏现象住院医治,要求鉴定奶粉质量并要厂方给予赔偿。
原来,秦某的孩子在刚出生的当天就因为食用该奶粉出现过呕吐等症状,经兴安县医院新生儿科进行了洗胃处置后情况好转。但这未引起家属的重视,20多天后给婴儿再次食用该奶粉后,出现呕吐、抽搐、嘴唇发紫、皮肤发红等症状。秦某夫妇赶快将婴儿送到医院医治,入院治疗后经医生抽血化验确诊婴儿为奶粉过敏。
食品安全无小事。工商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奶粉经销商经营主体合法,奶粉进货渠道正规,且销售的奶粉有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明。不过,根据医生介绍,因为牛奶中的某些蛋白质如酪蛋白,是常见的过敏原。婴儿的消化系统尚未发育完全,肠胃屏障功能差,一些蛋白质不经消化即被肠道吸收,有可能会对机体产生刺激,导致过敏。而一旦婴儿奶粉过敏,轻则表现为湿疹,重则表现为拒奶、呕吐、腹泻、腹痛、腹胀、粪便中带血,甚至生长发育迟缓。
鉴于婴儿两次食用奶粉均出现过敏现象,工商部门积极调解。今年1月10日,经销商赔偿了秦某婴儿的医疗费用3900元,并支付1000元作为对婴儿身体损伤的补偿。
医生提醒说,由于0-6个月婴儿的免疫系统尚不成熟,在喂食配方奶粉后发生过敏反应的情况时常出现,家长应保持警惕并及时送医就诊。一些母乳不足的妈妈,如果孩子对配方奶粉过敏,可选用深度水解的配方奶粉或氨基酸奶粉。这两种奶粉中不含有大分子的蛋白质,能避免服用时出现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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