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兴安县人民法院
此路是我开,留下买路钱。这样的霸王行为当休矣。
阿林(化名)和蒋某是同村人。阿林在村口开了家竹制品厂,原材料就向附近村民购买。
7月的一天,阿林向村民买了一车竹子。几天后,蒋某突然找到阿林,向他索要一车竹子的过路费600元,原因是,阿林拉竹子的车经过了蒋某修建的山道,“过了我的路,就该留下过路钱”。
阿林不服气,路是大家走的,自己只是经过而已。
两人为此争执并扭打起来。蒋某的儿子小蒋闻讯赶来,看到父亲被石头砸中,拿出水果刀朝阿林肚子刺了7刀。经鉴定,阿林构成重伤。
事发后,小蒋逃往外地。但在母亲的劝说之下,小蒋投案自首,平静下来,他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最终,小蒋家属赔偿阿林各项损失96500元,因构成故意伤害罪,小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记者杨亚通讯员张依
新闻推荐
货车倒栽葱 扎落溶江桥 车头被掉下的米袋埋了 消防花5个多小时救两伤者
车头被掉下的米袋埋了 消防花5个多小时救两伤者
兴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兴安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