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桂林讯(记者邓振福 通讯员罗颖新)湖南男子王某等3人采取重车与轻车偷换车牌和通行卡的方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万余元,被全州警方抓获。月日,全州县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等3人犯诈骗罪,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
今年6月7日,王某驾驶车牌为湘DA(重车)的大货车,装了吨钾肥,行驶到百色市潞城高速路收费站前时,他将车牌换成湘M(假牌)。驶入高速公路后,王某又将车牌换成湘DA,向桂林全州方向行驶。6月8日,王某波在蒋某指使下,驾驶牌号为湘M(真牌)的轻型车辆在进入全州收费站前,将车牌换成湘DA进入收费站。上高速公路后,王某波又将车牌换回湘M。
随后,王某与王某波联系,两人在全州服务区交换高速公路通行卡。王某拿的是湘DA车的通行卡,从王某波进入高速公路的时间算,通行距离才数十公里,通行费很少。王某波拿的是湘M车的通行卡,虽然行驶距离远,但是轻车载重少,收费相对来说也较低。王某一趟就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元。6月日至8月日,王某多次采取同样的办法继续偷逃通行费。8月日下午2时,当王某和卿某顺驾车驶出全州县黄沙河高速公路出口时,被全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抓获。随后,参与作案的卿某楠也落网。
据了解,早在年月,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就接到举报,称有4辆外观相似的湖南重型货车以换牌换卡的方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该公司立即开展调查,经过后台数据排查和视频跟踪,发现了一个涉及辆货车、个假车牌的团伙。公司随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全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于年1月日正式立案侦查,经过7个多月搜集证据,于8月日将王某等人抓获归案。
据悉,该逃费团伙运输货物为钾肥,重车在广西高速公路行驶路线入口主要为百色东站、潞城站等站点,出口主要为桂湘站、黄沙河站、全州西站等站点;轻车从黄沙河站、全州站、全州西站上高速,然后在服务区换牌换卡逃费。
月日,全州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王某、卿某楠、卿某顺利用换卡换牌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并处罚金元。卿某楠犯诈骗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元。卿某顺犯诈骗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元。该案件涉及偷逃通行费.万元,于月日全款补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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