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滋创伍建文)12月10日,兴安人李某不但套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还无证驾驶,被全州县公安局路面巡逻交警逮个正着。
当日17时许,全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驾驶警车在全州县城内巡逻。巡逻至滨江路段时,发现前方一辆桂CER3××红色桑塔纳车车牌号有点可疑,于是上前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检查时,民警请驾驶员李某出示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但李某始终不能出示相关证件。见此情景,民警对其驾驶的车后备箱进行仔细搜查,当场在后备箱内查获另外两副车牌。
随后,民警按照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李某和车辆暂扣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经查实,驾驶员李某系桂林市兴安籍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所挂车牌桂CER3××为一辆黄色奇瑞车车牌,在车后备箱内查获的另两副车牌均系假牌。
目前,李某因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并给予罚款3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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