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归生走在为他人调解纠纷的路上。记者汤世亮摄
?至今,李归生还保留自己早期义务调解村民矛盾纠纷的工作证,工作证换了三本,李归生也渐渐老去。记者汤世亮摄
头戴一顶灰色的帽子,外穿的毛衣扎进一条灰色的西裤中,脚上穿的一双解放鞋已洗得发白。这是记者第一次见到李归生时候的印象。这样一位其貌不扬的农村老汉还有着另一个身份:全州县东山瑶族乡锦荣村委人民调解员。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当上锦荣村生产大队的治保主任以来,李归生30多年的人生都与农村调解员这份工作联系在一起。30多年来,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民事和预防事件激化案件1000余起,为村里的和谐安定贡献了自己的青春,也为瑶乡撒播下了法治的种子。
□本报记者汤世亮通讯员王华成唐宏实习生覃金梅
爱管闲事,他为村里演绎和谐剧
1月中旬,冬日午后的暖阳温暖地洒在李归生家那座低矮的砖房上。李归生戴着一副老花眼镜,坐在堂屋的长凳上翻阅着《新农村常见法律问题》这本书。他脸上的皱纹和手上的老茧满是岁月的痕迹。今年64岁的李归生是全州县东山瑶族乡锦荣村委湾屋村人,他出生那一年正好是新中国刚成立的1949年。“我可以说跟着新中国一起长大的。”虽然已年过花甲,但李归生说话的声音依然洪亮,他幽默地笑称这是多年调解工作锻炼的结果。“现在社会在发展进步,我们做农村调解工作的也要跟得上时代,没事也要多学习下。”李归生,与那个时代出生的大多数农村人一样,并没有读过很多书,上完初中后,他便跟着父亲在村里的生产队出工赚取工分了。在参加劳动之余,李归生还很喜欢管“闲事”,遇到村里不公平的事情总忍不住出来说上两句。“刚改革开放那几年,大家的法律意识还很差,遇到纠纷矛盾,都是讲谁家的家族势力大,一般很少有旁人出来讲公道话的。”李归生回忆说。
由于“好管闲事”,1982年,33岁的李归生被推举为锦荣村生产队治保主任,负责整个生产队的治安和村民矛盾调解。“别看只是嘴巴上说说,调解工作其实不好做哩。”李归生告诉记者,他所负责的锦荣村委有2800多人,人口不仅很多还很分散,其中距离李归生所在的湾屋村最远的古木冲村步行需要2个小时。“那时候农村由集体生产到包干到户,这样村民之间因土地、林地等产生的纠纷和争端也比较多,我一个人负责一个村委所有的纠纷调解,忙起来很多时候连自家的事情都顾不上。”李归生说。
1998年,锦荣村委古木冲村两位村民争开荒地,因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邻居见势不妙就出村找到李归生,希望他能为他们进行调解。当时,李归生跟妻子正在浸泡家里的稻谷种子,准备撒播到秧田里。李归生听来人说明情况,丢下手中的活就要上路,一旁的妻子有些不高兴:“把稻种播下了再去也不迟,不然等你回来种子发芽长了就坏了。”可李归生知道,古木冲村没有多少人口,但矛盾复杂,且如果家中一人和他人发生争执,那么全家都会上阵。
“我去晚了可能要出大事情,秧等我回来再下吧。”说完,李归生和来人上路了。由于当时交通不便,李归生走了1个多小时才抵达古木冲村。“我到村里的时候,发生争端的村民已动起手来,他们各自家族的人也陆续赶到,情势十分危急。”李归生告诉记者,面对那种场景,他心里其实也有点害怕,因为他很清楚那时候一旦两个家族打起来,作为调解人如果插手很可能被愤怒的村民暴打一顿。“既然我是做这份工作的,我就必须要制止并调解好他们的纠纷矛盾。”李归生说。李归生先去拉开已扭打在一起的两位村民,让他们住手坐下来好好调解。但其中的一位对李归生怒吼,让他走开不要多管闲事,否则他就不客气了。说着一掌推向李归生。李归生由于没有做好防备,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双手都磨出了血。但他顾不来那么多,爬起来又拦在两位村民之间。“你们实在要动手,就先把我打倒。”两人见李归生豁出去了,最终无奈地坐下来接受调解。两位倔强的村民虽然接受了调解,就是不在调解书上签字,想等李归生一走又私下“解决”。“我心里也很急,想早点解决矛盾回家下秧,但矛盾没调解好,我就不能离开。”李归生当时就横下心来,村民不签字,他就不走。就这样直到第7天,冷静下来的两位村民终于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古木冲村民矛盾化解了,但自家的稻谷种子却泡汤了。7天后,李归生回到家,种谷已坏,撒不下去了,必须得重买种谷。一时没想通的妻子也因此与他冷战了一周。
“我损失点种子是小事,如果他们真打起来,闹出人命来就毁了他们的一生。”李归生说,“她(妻子)以前老问我为什么老喜欢帮别人解决问题,又没有工资,自家的事情都不管。我没有什么其他的特长技能,就知道说几句公道话,群众有事了来找我,我不能辜负了群众的信任。”李归生说。
秉持公道,在瑶乡撒播法治的种子
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开始在村委设立法律服务站。李归生跟锦荣村委的另一位村民成为了村里法律服务站的第一任工作人员。但由于没有薪酬,要处理的事情又多,另一位工作者耐不住清贫,丢下锦荣村委法律服务站站长的工作外出经商。
1995年,李归生开始担任锦荣村委法律服务站站长,有工作证,但是编外人员,没有任何工资。“我是自愿为大家服务的,有没有工资都无所谓,如果看重的是钱,我就不做这份工作了。”李归生告诉记者,从村治保主任到法律服务站站长的20多年里,他没有领过一分钱工资,直到2004年国家取消村法律服务站设人民调解员,李归生才领到一年200元(前五年每年150元)的补助,而他所做的工作除了原来的负责调解村民矛盾纠纷外,还要担起农村法律宣传的责任。
李归生说,要做好人民调解员的工作,除了不计较个人得失,更多是要注重公正。“在农村做调解员必须讲公道,不然下次就没有人相信你了。”李归生说。记得三年前,他到下岩口村上门的堂哥与村里的邻居因建房用地产生了矛盾,双方争执不下,双双提出叫李归生来调解。李归生的堂哥虽然知道李归生在村里是 出 了 名 的 “ 包公”,但他还是认为自己是李归生的亲戚,再怎么也不至于胳膊肘往外拐,“帮助”外人,请自家人来调解总比请外人好。但李归生还是让他堂哥“失望”了。李归生过来一了解情况,知道是他堂哥 为扩张建房用地,把村里原来的一条公共通道占用了后,不仅没帮他堂哥说话,还严厉批评了他堂哥,做出让他堂哥退出公共通道建房的协调。“村里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如果我包庇了我的亲戚,以后谁还相信我,谁还相信法律。”李归生说。由于秉持公正,李归生为此“得罪”了他的堂哥,堂哥一年都没有跟他说话。
虽然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年华,令李归生欣慰的是,从事农村调解工作30多年,他见证了农村法治制度和农民法治观念的变化。“早在几十年前,农村因一件小事而争斗的现象很常见,现在村民都已习惯了有纠纷寻求调解和法律的途径解决。”李归生笑着告诉记者,每次在村里调解村民矛盾纠纷的时候,在家的村民都会出来围观,这样每次调解等于给围观的村民上了一堂公开的法律知识课,村民的法律意识无形中就得到了提高。“现在国家政府都在讲依法治国,只要我还是人民调解员,我就更加要把国家的法律宣传到村民心中去。”李归生说。
“像李归生这样自愿在农村做调解工作30多年的实为不易,国家要依法治国,要提高偏远山区的农民的法律意识,就需要无数个像李归生这样常年义务坚守在调解员岗位的人,是他们把法治的种子撒播到了农村。”东山瑶族乡司法所所长李红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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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全州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